江门市医保之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业务办理指引
一,江门市医保之产前检查费支付
办理条件
参保职工发生了符合生育保险政策,但因特殊情况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产前检查费,可申请办理产前检查费支付。
办理材料
按《广东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执行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医药机构收费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信息采集表》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二,江门市医保之生育医疗费支付
办理条件
参保人或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发生了符合生育保险政策,但因特殊情况未能直接结算的生育医疗费用,可申请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支付。
办理材料
按《广东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执行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医院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出院记录《信息采集表》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三,江门市医保之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办理条件
参保人或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发生了符合生育保险政策,但因特殊情况未能直接结算的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可申请办理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支付。
办理材料
按《广东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执行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病历资料(门诊)/出院记录(住院)《信息采集表》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四,江门市医保之生育津贴支付
办理条件
参保人生育或实施计生手术,符合申领生育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办理材料
按《广东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执行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病历资料(门诊)/出院记录(住院)《信息采集表》
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五,江门市医保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业务咨询电话
市医保中心(市本级):0750-3992969;市医保中心蓬江分中心:0750-3231194、3981388;市医保中心江海分中心:0750-3898286、3898610;市医保中心新会分中心:0750-6102023、6102028;台山市医保中心:0750-5513895、5513850;开平市医保中心:0750-2299789、2256983;鹤山市医保中心:0750-8920991、8920992;恩平市医保中心:0750-7812180、7816275、7816273。
来源: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说明:关于江门市医保之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业务办理指引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