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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黄狮小学校2025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招生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7-16  作者:任登秀  浏览次数:3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五华县黄狮小学校2025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招生公告

五华县黄狮小学校2025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招生公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梅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梅市教〔2020〕30号)、梅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2025年梅州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华府办〔2021〕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五华县黄狮小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生对象和计划

  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并在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服务平台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计划招生数:180人。

  二,招生范围

  居住在水寨镇黄狮新村居民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工业一路以南、工业二横路以西,珑悦府、凯旋城、敏捷锦绣华府、敏捷锦绣和府、敏捷锦绣悦府、御景中央学府、碧桂园凤凰城、万宁华府、万宁和府小区范围属华兴派出所和水寨派出所管辖区域居民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横陂镇联长村赖屋、罗坑、梨树村民小组居民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招生原则

(一)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城区所有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免试、划片、统一招生,学生按照学区划分、现居住地相对就近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

(二)严格实行容量限额管理。按照“起始年级从严控制、其他年级逐年化解”的总体要求,一年级新生班额标准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规定,小学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

四,学位申请时间及方法

(一)第一阶段(6月25日9:00至7月1日17:00)

  1.学生户籍符合拟报读公办学校要求,且迁入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之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学区户籍生(不得参与第二阶段积分入学)。

(1)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拟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内有合法房产(已交房且取得不动产权证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日之前,房产持有人为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的适龄儿童少年。填写户籍、房产等基本信息,上传户口簿、合法房产证明。

(2)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在五华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以下简称“五华县城区”)均无合法房产,常住在祖父母(外祖父母)位于拟报读学校学区范围内的合法产权住房处的适龄儿童少年。填写户籍、房产等基本信息,上传户口簿、学生及父母双方在五华县城区无房产证明,以及祖父母(外祖父母)与适龄儿童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即三代同堂户口簿或公安等相关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在五华县城区均无合法房产,通过租赁房屋取得合法稳定住所的适龄儿童。填写户籍、租赁等基本信息,上传户口簿、学生及父母双方在五华县城区无房产证明,以及房屋租赁材料(以租房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应水电费缴费单为查验依据)。

  2.报名审核程序:学生的父母(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五华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学位申请系统”中的“第一阶段学生报名”端口注册报名,并在线上审核通过后,按照短信通知要求到拟报读学校现场资格复核。

  注: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直接安排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超出招生计划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二)第二阶段(2025年7月10日9:00至7月14日17:00。)不属于第一阶段安排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统称“积分入学对象”,父母(法定监护人)为其积分入学申请人,依据《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华府办〔2021〕12号)安排入学。以报读学校的志愿顺序(即录取完本校第一志愿学生后仍有空余学位,方录取第二、第三志愿学生),积分入学申请人终审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积分相同情况下,积分入学申请人在五华县缴纳社保时间长的优先录取。最后一个学位出现积分相同、缴纳社保时长相同时,以抽签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确定。报名确认程序:积分入学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五华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学位申请系统”完成线上报名,并在线上审核通过后,按照短信通知要求到学校进行资格确认。

(三)第三阶段(8月25日至8月26日办公时间)确因特殊原因错过第一阶段报读的学区户籍生,可在8月25日至8月26日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到县教育局教育股提交相关户籍、房产资料登记。错过报名时间的学区户籍生和在第二阶段报名未被录取且接受调剂的非学区户籍生,统称“统筹生”,县教育局将根据“住址就近、积分就高”的原则,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不接受统筹安排的,不再另行安排学位。

五,报名方式

(一)优待对象:按相应优待政策线下报名,学位申请由所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提交县教育局。

(二)其他学生:实行网上报名,须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进入“五华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学位申请系统”,以学生身份证信息为唯一身份进行注册/登录。

    网上报名成功并审核通过后,将收到短信通知,要求到学校进行资料查验。提交上传到线上申请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核对一致的,返还原件,收复印件,家长签名确认后,等待报名注册的短信通知。

  六,注意事项

(一)请学生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报名前,认真了解招生入学相应的政策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信息和上传佐证材料,并按要求向拟报读学校递交相关纸质材料,否则视作放弃学位申请资格。

  注:1.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有效期(如无房产证明),默认为3个月内。2.初审不通过的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报名平台修改信息或补充材料,逾期未修改或修改后仍然审核不通过的,视作最终审核不通过。3.积分志愿一经填报,不予修改。如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以及志愿填报不合理等,造成学位申请不成功的,后果由学生的父母(法定监护人)自负。

(二)因父母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需随法定监护人在我县城区学校就读的,其监护人须出具经公证机关公证或生效的人民法院法律文书,证明其有监护权,并符合本公告有关规定。

(三)积分入学申请人,须认真阅读《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华府办〔2021〕12号)五华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

(四)在报名入学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参考五华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位申请问答(2025年),未提及的问题可联系拟报读学校咨询,各校招生计划和咨询电话详见《五华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表》。县教育局业务咨询电话:0753-4432680,监督电话:0753-4437940。

(五)鼓励幼儿园转发本公告及相关招生信息,但不得对招生政策进行解读。为免解读有误,请各位学生的父母(法定监护人)通过官方渠道(如:“五华新闻”和相关学校微信公众号、五华县人民政府官网等)进行政策咨询,不要听信任何幼儿园或其他个人的政策解读。

(六)根据梅州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城区招生工作日程安排,民办学校招生在第一阶段进行,积分入学申请在第二阶段进行,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随迁子女可在第二阶段申请积分入学;已被民办学校通过免摇号录取或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学生,不再为其保留原公办学校招生学位,不得参加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因特殊情况(个人或家庭重大变故)放弃民办学校学位到我县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须在8月25日至26日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向县教育局教育股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佐证材料,由县教育局在统一招生结束后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七,五华县黄狮小学校咨询电话:0753-4333831。时间:咨询电话服务时间为申请学位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详见:“五华新闻”或“五华县黄狮小学”微信公众号有关的招生公告、问答等)

  (五华县黄狮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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