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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各镇户政窗口业务咨询电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7-13  作者:任登秀  浏览次数:2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紫金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各镇户政窗口业务咨询电话

户籍、户口、身份证等户政业务,可以在以下窗口办理:紫金县政务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各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户政窗口以及南岭派出所、苏区派出所户政窗口。

紫金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各镇户政窗口业务咨询电话:

紫金县政务服务中心户政窗口:0762-7831100

蓝塘镇政务服务中心户政窗口:0762-7908985

凤安镇政务服务中心户政窗口:0762-7405043

好义镇政务服务中心户政窗口:0762-7438992

上义镇政务服务中心户政窗口:0762-7459428

义容镇政务服务中心户政窗口:0762-7108975

瓦溪镇政务服务中心户政窗口:0762-7683593

黄塘镇政务服务中心户政窗口:0762-7285005

柏埔镇政务服务中心户政窗口:0762-7228396

龙窝镇政务服务中心户政窗口:0762-7570269

中坝镇政务服务中心户政窗口:0762-7621053

敬梓镇政务服务中心户政窗口:0762-7667982

水墩镇政务服务中心户政窗口:0762-7847291

苏区派出所:0762-7306110

南岭派出所:0762-7338062

(温馨提示:请有需要的群众在工作日致电咨询)

  身份证办理所需材料

(一)现场办理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陪同申领人现场办理。提交材料包括申领人居民户口簿、相片回执,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居住信息(跨省通办需提供)、监护关系材料(申领人与监护人在同一家庭户的户关系能证明的无需提供监护关系材料;户关系不能证明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之一)。年满16周岁居民:本人到现场申请办理。提交材料包括申领人居民户口簿、相片回执、居住信息(跨省通办需提供)。

(2)居民身份证补换领未满16周岁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陪同申领人现场办理。提交材料包括申领人相片回执、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居住信息(跨省通办需提供)、监护关系材料(申领人与监护人在同一家庭户的户关系能证明的无需提供监护关系材料;户关系不能证明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之一)。属于换领身份证的情况,需提交原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居民:需要本人到现场申请办理,提交材料包括相片回执、居住信息(跨省通办需提供),属于换领身份证的情况,需提交原居民身份证。

(二)网上办

7月15日起,年满16周岁的我省居民,已在我省户政机关办理过带有指纹信息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同意复用历史指纹的,可通过“粤居码”小程序实名认证,选择户政服务即可全程在网上办理,需提前准备好相片回执。

(三)委托办

7月15日起,16周岁以下人员办理居民身份证,监护人确实不能陪同代申请的,由监护人和被委托人通过“粤居码”小程序“委托代办功能”实人实名认证,双方确认签署委托书,可委托近亲属进行代办。

温馨提示:为提高办证效率,前来办证的群众可提前扫描相片回执上“粤居码”进行信息预填报。居住信息材料包括:已注册居住地的粤居码或者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就读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紫金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各镇户政窗口业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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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紫金县户政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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