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金昌市金川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招生公告
根据金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将2025年金昌市金川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就近入学原则。坚持“学校划片招生、学生就近入学、招生片区以房为主”的原则。法定监护人有固定房产的入学新生按照划片区域入学;法定监护人无固定房产的入学新生采取摇号方式入学;随迁子女根据招生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调剂入学。
(二)公开公平原则。招生政策全部公开,所有环节全部公示,招生过程邀请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切实加强招生监督监管,确保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顺序录取原则。按照法定监护人“有固定房产”、“无固定房产”、随迁子女先后顺序进行招生。
二、招生对象
小学:凡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在中心城区(含城中四村)及宁远堡镇新安村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随迁子女。
初中:区属各小学毕业生及随迁子女。
三、招生计划及区域
(一)招生计划
1。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3160人
金昌市第一小学8个班400人,金昌市第二小学12个班600人,金昌市第三小学4个班200人,金昌市第四小学5个班250人,金昌市第五小学6个班300人,金昌市第六小学4个班200人,金昌市第七小学4个班200人,金昌市第八小学8个班400人,金昌市第九小学8个班360人,金昌市实验小学5个班250人
2.七年级计划招生2460人
金昌市第三中学12个班600人,金昌市第五中学10个班500人,金昌市第六中学10个班500人,金昌市第七中学10个班500人,金昌市龙门学校8个班360人
(二)招生区域
1.小学招生区域
金昌市第一小学:金汇里(11区);金阳里(12区);昌华里(15区);武都路以东—公园路以南—建设路以西—金川路以北区域;公园路以南—建设路以东—贵阳路以北—杭州路以西区域。
金昌市第二小学:新华路以北—上海路以西—昆明路以南区域;宁远堡镇龙腾里社区。
金昌市第三小学:武都路以西—公园路(公园西路)以南—永昌路以东—金川路(金川西路)以北区域;金川路(金川西路)以南—建设路以西—贵阳路至永昌路与兰州路十字以北—永昌路以东区域;兰州路以南—北京路以西区域。
金昌市第四小学:金昌技师学院以南—永昌路以西—兰州路以北区域。金昌市第五小学:新华路以南—上海路至北京路金三角十字以西—公园西路以北—永昌路以东区域;金谷里(13区)。
金昌市第六小学、第八小学(在八小校区统一招生,统一配备语数学科教师,招生结束后,实行阳光分校、分班,分校区教学):延安路以北—天津路以东—南昌路以南—长春路以西区域;新华路以北—长春路以东—泰安路以南—广州路以西区域;泰安路以北—长春路以东—昌泰花园延尾矿坝至河雅路以南—河雅路以西区域;新华路以南—杭州路以东—河雅路以西区域。
金昌市第七小学:新华路以北—广州路以东—泰安路以南—河雅路以西区域;河雅路以东区域。
金昌市第九小学:昆明路以北—长春路以西区域;昆明路以南—上海路以东—南昌路以北—长春路以西区域;长春路以东—昌泰花园延尾矿坝至河雅路以北—河雅路以西区域;新安村。金昌市实验小学:新华路以北—上海路以东—南昌路以南—天津路以西区域。
2.初中招生区域
金昌市第三中学:南昌路至长春路市气象局沿尾矿坝以北—张掖路以西区域;新华路以北—上海路以西—南昌路以南区域;延安路以北—上海路以东—南昌路以南—天津路以西区域(不包括金川公司26号住宅小区)。
金昌市第五中学:新华路以南—建设路以西—公园路(公园西路)以北—永昌路以东区域;新华路以北—上海路以东—昌华里昌华巷以西—延安路以南区域;天津路以东—泰安路以南—昌文巷以西—延安路以北区域(包括金川公司25号住宅小区);昌泰里(金川公司26号住宅小区);西坡村(一、二组);宁远堡镇龙腾里社区。
金昌市第六中学:新华路以北—长春路以东—市气象局沿尾矿坝至张掖路以南—河雅路以西区域;泰安路以北—天津路以东—南昌路以南—长春路以西区域;泰安路以南—昌华巷、昌文巷以东—长春路以西—新华路以北区域。
金昌市第七中学:建设路以西—公园路(公园西路)以南—贵阳路至永昌路与兰州路十字以北—永昌路以东区域;金昌技师学院以南—永昌路以西—金川路(金川西路)以北区域;武威路以北—滨河路以东—兰州路以南—北京路以西区域。
金昌市龙门学校:河雅路以东区域;新华路以南—建设路以东区域;金川西路以南—滨河路以西区域;贵阳路至兰州路以南—北京路以东区域;武威路以南—滨河路以东—北京路以西区域。
四、招生办法
本次招生工作分三个批次进行招生,第一批次招收法定监护人在市区内有固定房产的入学新生,第二批次招收法定监护人在市区内无固定房产的入学新生,第三批次招收来金返金人员随迁子女。
(一)法定监护人在市区内有固定房产的入学新生
1.入学新生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有固定房产(含小产权房、安置房和廉租房),且取得房产时间在2024年3月31日之前(以房产证、登记备案的正式购房合同原件上的登记时间为准),法定监护人房产产权占比达到100%。
2.入学新生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在市区无固定房产(大产权房、小产权房、公租房等),使用直系祖辈房产作为入学依据时,入学新生及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与直系祖辈(房产持有人)必须同户籍同居住,且直系祖辈房产取得时间和所有家庭成员户籍迁移时间均在2024年3月31日之前,直系祖辈房产产权占比达到100%。说明:2026年入学的小学新生,法定监护人取得房产的时间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和招生片区生源数量动态调整,法定监护人房产产权占比达到100%。2026年入学的初中新生,法定监护人取得房产的时间原则上为2024年3月31日之前,房产产权占比达到100%。2026年入学的新生使用直系祖辈房产作为入学依据时,直系祖辈房产取得时间和家庭成员户籍迁移时间均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3.西坡村、高崖子村、马家崖村、新安村、白家嘴村拥有宅基地的本村户籍居民子女。
4.符合以下政策性保障入学条件之一的新生,根据法定监护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优先入学。
(1)现役人员等的子女(金昌分区工作处认定)。
(2)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等子女(金昌市消防救援支队认定)。
(3)烈士等有司法行政机关等认定。
(4)2025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随迁子女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2025年招商引资企业投资人(股东、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子女,且企业股东、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子女均为非金昌户籍(企业提供招商引资协议、聘任文件等相关材料,分别到企业归属管理权限招商局出具证明材料)。
(6)持有镍都人才服务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提供服务卡或组织部门证明文件)。
(7)城区内基层派出所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在监护人单位所在招生区域内享有政策保障入学,以金昌市金川分局提供名单为准)。
(8)持有镍都企业家服务卡的企业家子女(以区发展改革局提供名单为准,必要时提供法人证、聘任文件及半年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
(9)进藏干部职工子女(以省教育厅下发名单为准,名单之外的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
(10)“长幼随学”儿童(同一监护人子女中,长子(女)已在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且2025年秋季学期仍在校,次子(女)当年需入学的家庭,可申请同校入学,由长子(女)学籍所在学校核查)。
5.招生程序
(1)入学申请:2025年7月7日8:00—7月10日18:00,符合条件的入学新生法定监护人在“甘快办”APP或甘肃省政务服务网以本人身份注册、登录(房产所有的一方填写信息,若房产由监护人双方共有,填写与孩子在同一户口本的监护人信息),在“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选择“金昌市”“金川区”核实、补充相关信息,对于无法自动提取户籍、房产等信息,可选择手动输入,上传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根据房产坐落选择片区学校(金昌市第六小学、第八小学片区内新生,入学申请学校统一选择金昌市第八小学,8月23日上午8时入学新生法定监护人在金昌市第二小学体育馆参加阳光分校、分班)。
(2)网络审核:2025年7月7日8:00—7月11日18:00,招生学校核实相关信息,进行网络审核,对网站自动提取的户籍、房产等信息可信的予以录取并免予现场审核。
(3)现场审核:2025年7月12日8:00—7月15日18:00,招生学校线上审核未通过的入学新生,需持有关资料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监护人关注“智教甘肃”公众号,点击智管下的“入学一件事”查询报名进度,学校线上审核通过已录取的入学新生,无需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4)报名注册:入学新生根据系统通知到校报名注册。
6.现场审核提供资料
(1)家庭户口簿和出生证明。
(2)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等其他合法自有住宅的原件(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不动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商铺、车库不动产权证和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作为招生入学的房产依据)。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出具合法的购房网签备案合同和购房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以小产权房、安置房、廉租房作为入学依据时需提供正式安置协议、购房发票和租房发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宅基地作为入学依据时需提供宅基地所有权证明材料。
(4)学前教育证明或小学毕业证。
(二)法定监护人在市区内无固定房产的入学新生
1.招生程序入学新生由区教育局进行统一登记,统一按片联校摇号入学。小学入学新生根据各招生学校空余学位按片联校摇号,若登记学生数量超出联校招生学校空余学位,经摇号未取得学位的入学新生由区教育局统一调剂入学。未按时进行登记的入学新生,由区教育局统一调剂入学。初中入学新生城区5所学校联校摇号。
(1)入学登记。2025年7月19日—7月20日,对辖区内法定监护人无固定房产的小学入学新生和初中入学新生在金昌市第六中学合班教室(由金昌市第六中学东门进入)进行现场登记(家长需提供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或暂住证)。
(2)摇号入学。2025年7月26日—7月27日,招生学校代表、登记入学新生家长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在金昌市第六中学按片联校摇号。
小学:2025年7月26日上午8时,金昌市第一小学、金昌市第三小学、金昌市第四小学3所学校在金昌市第六中学报告厅按片联校摇号。金昌市第二小学、金昌市第五小学、金昌市第九小学、金昌市实验小学4所学校在金昌市第六中学合班教室(进门左侧)按片联校摇号。金昌市第六小学、金昌市第七小学、金昌市第八小学3所学校在金昌市第六中学合班教室(进门右侧)按片联校摇号。初中:2025年7月27日上午8时,市区5所初中学校在金昌市第六中学报告厅按片联校摇号。
(3)入学申请。摇号结束后,根据摇号结果在甘肃政务服务网或“甘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进行网络入学申请。
(4)报名注册。儿童根据系统通知到校报名注册。
2.提供资料
(1)家庭户口簿、出生证。
(2)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或暂住证(受理证明)。
(3)学前教育证明或小学毕业证。
(4)“甘快办”APP查询的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图片。
(三)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来我区就读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及其他年级转学学生,于2025年8月13日—20日持户籍、出生证、房产、居住证、学籍卡(一年级不提供)等材料在区教育局202办公室登记,由教育局根据学校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入学,监护人在8月23日关注“智教甘肃”公众号,点击智管下的“入学一件事”查询调配学校,8月24日到学校报名注册。
(四)其他事项说明
1.若法定监护人在市区内无固定房产,同时有2名以上入学新生,在征得法定监护人同意后,1名孩子参与摇号,依据摇号结果,另一名孩子直接安排至同一学校就读。若法定监护人不同意,则2个孩子均参加摇号,按摇号结果报名入学。
2.离异家庭入学新生按照父母房产地址所在区域划片入学。重组家庭户籍未在同一户口簿内,使用另一方房产证明作为入学依据时需提供结婚证。
3.凡提供假证件、假资料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片区内学校入学资格,待招生工作结束后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调剂入学。
4.若招生学校第一批次招生结束后,剩余学位无法满足符合政策性保障入学人数,除英雄模范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等子女,“长幼随学”儿童以外,其他政策保障入学学生均采取摇号方式获取学位。
5.学校在网络审核阶段,重点关注入学申请信息的规范性、一致性、完整性,并做好片区内外的甄别,发现问题要及时退回,并通知入学新生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或“甘快办”APP重新提交;现场审核阶段,要重点关注入学信息的真实性(如有需要应通过入户摸排、核对房产和户籍、相关部门查询等方式进行核实),发现户籍、房产等方面问题,应不予录取,并及时通知监护人。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昌市金川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和处理。金昌市金川区教育局监督电话:8235058 8319896(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说明:关于2025年金昌市金川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招生公告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