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源城区源南镇风光小学校2025年秋季入学招生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河源市教育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源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河源市源城区源南镇风光小学校现就做好2025年秋季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河源市源城区源南镇风光小学校招生计划和对象
起始年级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非起始年级(以招生平台数据为准)根据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按招生办法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3.随班就读申请就近就便随班就读的必须是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
网上申报时间
7月14日—7月20日(一年级和各年级插班生同步申请)
网上申报
第一步:登录平台
1.手机端登录。申请人通过扫描二维码登进入源城区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服务平台,注册登录。
2.电脑端报名网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服务专区的“入学”,选择“我要办理”进入区域选择。
第二步:申报学校
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申报,且只能申报所属区域的1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或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招生政策的规定选择户籍类、房产类、社保类的其中一类提交申请。
数据核验
7月21日-22日申请人按页面提示点击“选择或添加”关联政务服务平台自动匹配数据,若匹配数据齐全,系统将自动核验并即时反馈审核结果;若关联数据不齐全,申请人需手动上传材料,由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后反馈结果。申报资料不全或审核未通过的,系统将在1个工作日内以短信通知家长。
部门终审
7月23日-27日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数据进行终审,确定各学校拟录取名单。
学校录取
7月28日-31日经教育行政部门终审的各学校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和公告栏公示,公示期3天。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复核。申请人可登录招生系统查询录取结果并下载电子版入学通知书,必须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相关入学手续,逾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该校入学资格。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学校,缴费注册后本学期不得再退费重新申请学位。
河源市源城区源南镇风光小学校联系方式
0762-3832025
招生区域
学位申请办法根据《源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和各义务教育学校划定的招生区域,按照适龄儿童、少年不同情况,分为政策类、户籍类、房产类和社保类四个类型申请入学。按相关法规和政策,户籍类和政策类不纳入积分,房产类和社保类适龄儿童、少年实行积分入学并按累计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未能录取学区内学校的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另行统筹安排。
第一类:户籍类
适龄儿童、少年按户籍地址就近入学。公共集体户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实际居住地,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第二类:政策类
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各类优待对象,由政策优待对象的单位向所属主管部门申报子女入学需求,由所属主管部门统一出具入学需求函件并指定专人于7月20日前到市或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有关材料(不接受个人办理),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公示后,与户籍类享受同等待遇,按实际居住地址就近入学。持港澳居民居住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适龄随迁子女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原则,可在居住地申请入读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属高层次引进人才的随迁子女与户籍生同等待遇在居住地或工作地就近申请入学。
第三类:房产类
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学区内房产,并且已入住所在房产(需提供最近一个月的电费发票或以学校上门核实为依据)。积分值为40分。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或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和半年内(截至申请日止)的电费发票等证明材料,并由学校实地调查确属其自有房产并居住半年以上。如该类学生超出学区学校的学位数将按入住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未能录取的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就近分流。
第四类:社保类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购买了源城区(或市直)的社保(处于正在缴纳状态),积分值为20分。同时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有效的居住证或半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劳动合同和营业执照中的任意一项居住证明材料,积分值为15分。同时具备社保和居住证明材料总分值为35分。如果多个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同时购买了源城区(或市直)的社保,只提供一方的社保进行积分。如该类学生超出学区学校的学位数将优先根据社保缴纳时长进行排序入学,在社保缴纳时长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居住时长来决定入学顺序,未能录取的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就近分流。
1.租赁合同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住房租赁合同,必须是河源市房地产事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3820296)或源城区综合网格治理中心(联系电话:3338609)办理并备案的正规租赁合同。
2.劳务合同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人社局提供的正规合同,以劳动合同条款中标注的住所地址确定学区,而非申请人在劳动合同中随意提供的经常居住地址。若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未在劳动合同标注住所居住的,需另行提供实际居住地址的相关证明材料。3.营业执照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营业执照所登记的经营场所须具备居住功能(商住一体)并实际居住,以营业执照的地址确定学区。若适龄儿童、少年未实际共同居住,需另行提供实际居住地址的相关证明材料。
招生系统无关联数据需上传证明材料清单
其他事项说明
(一)严禁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并追责。
(二)申请人如错过网上申报时间,请于8月24-25日登录招生系统补报。
(三)学位申请操作有问题可到校现场咨询。1.现场审核时间:7月 21 日(上午8:00-11:30),2.现场审核地点:副校办公室
说明:关于河源市源城区源南镇风光小学校2025年秋季入学招生公告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