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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坡县户籍制度改革政策解读及户政管理咨询电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7-04  作者:任登秀  浏览次数:3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那坡县户籍制度改革政策解读及户政管理咨询电话

那坡县户籍制度改革政策解读及户政管理咨询电话

  为加快推进那坡县的城镇化进程,有序引导人口向城镇转移、人才向城镇集聚,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让全面小康社会惠及更多人口。那坡县户政主管机关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措施主要有: 

   一、全面放开那坡县本县城镇落户条件

  以在那坡县本县城区街道、建制镇驻地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为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取消参保、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等落户限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近亲属可以在当地申请落户。

  二、户籍迁移申请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近亲属可以在当地城镇申请落户。对于在本县无个人合法稳定住所落户的,可申请在单位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落户,或者在城镇具有房屋所有权的亲友住所处申请落户。

  (一)购买商品房的; 

 (二)租赁房屋的;

  (三)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职业资格证书的各类人才;  

(四)在那坡县合法创业或合法稳定就业的; 

 (五)投靠亲友的。  

  三、新落户城镇的农村籍大学生享有“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  

(一)已毕业的那坡县农村籍大学生在2019年12月1日(含当日)之后将户口从农村迁往城镇落户的,以自愿为原则,落户后可随时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农村。  

(二)2019年12月1日之后新入学就读全日制高校的我县农村籍大学生,入学时将户口从农村迁往城镇落户的,毕业后以自愿为原则可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农村。  

(三)就读全日制高校的那坡县农村籍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户口仍保留在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的,可申请迁回原籍农村落户。

    咨询电话:0776-6805923 (那坡县户政管理大队)

  说明:关于那坡县户籍制度改革政策解读及户政管理咨询电话的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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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那坡县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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