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县城厢镇初级中学校2025年秋季学期入学招生通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改革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9号)精神和《那坡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明确规定,那坡县城厢镇初级中学校在充分考量学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就2025年秋季学期招生入学相关事宜进行通告。
一、招生条件
初中七年级的入学条件为:(一)2025年我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小学毕业生;(二)属于我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在外省外市就读小学六年级毕业的户籍适龄少年。
二、招生人数
计划招收七年级新生14个班,每班50人,共700人。
三、招生服务区域
(1)城南家园易地搬迁脱贫户子女。
(2)户籍地址在县公路养护中心—城中交易场—宜佳百货为界往南方向至旧那仕小学区域内小学毕业、中途转入八、九年级的学生。(3)接收城厢镇永平村、果仁村、百灵村、念烟村、念甲村、口角村、达腊村、者兰村、百林村、者仲村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入学对象分类及报名佐证材料
(一)入学对象分类
1.A类:具有那坡县城区户籍,户主是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片区内有住宅性质独立房产,且是报名时间截止前交房并实际居住,按房产地址安排到学区学校入学。
2.B类:在那坡县城域内的消防救援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等政策优抚对象的子女,按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3.C类:具有那坡县城区户籍,直系亲属在城区内没有房产,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直系亲属的,按户籍地址安排到学区学校入学;户主是单位集体户的,按单位住房地址安排到学区学校入学。
4.D类:具有那坡县城区户籍满1年(截止报名时间),且有其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本上,但户主不是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没有房产,按户籍地址安排到本学区学校入学。如户籍迁入时间未满1年的,则按F类申请入学。
5.E类:不具有那坡县城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片区内有独立房产并实际居住,按房产地址申请到学区学校入学。如本学区学位已满,由县教育主管部门调剂并报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安排到其他学区学校入学。
6.F类:不具有那坡县城区户籍的经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及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片区内无房产、有合法稳定赁住所并实际居住的,按租房地址申请到本学区学校入学。如本学区学位已满,由县教育主管部门调剂并报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安排到其他学区学校入学。
(二)佐证材料
1.A类:常住户口(户籍和房产地址一致,房产性质必须是住宅性质):(1)户口簿(户口迁入片区服务学校必须满一年以上,即2024 年7月前);(2)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商品房契税发票,提供一种材料即可);自建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如没有,需提供三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产权拥有者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 必须是直系亲属且同一户口簿,2024年7月前迁入满一年以上。
2.B类:在区域内的消防救援人员、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等政策优抚对象的子女,按相关政策安排入学:(1)户口簿;(2)烈士证、军官证、消防员救援证、县(市)级以上对应单位证明或高层次人才引进证明材料(或人才层次A/B/C/D 卡 ) 等。
3.C类:户籍在那坡县城区域内,直系亲属在城区内没有房产,户主是适龄少年儿童直系亲属的:(1)户口簿;(2)父母双方在户籍地址的住所证明(单位证明或租房合同);(3)如户籍地址已不存在的,需提供单位或社区出具不存在的证明;(4)近三个月(4至6月份)水电缴费凭据。
4.D类:具有那坡县城区户籍满1年(截止报名时间),且有其 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本上,但户主不是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在城 区内没有房产:(1)户口簿;(2)父母双方在户籍地址的住所证明(单位证明或租房合同);(3)如户籍地址已不存在的,需提供单位或社区出具不存在的证明;(4)近三个月(4至6月份)水电缴费凭据。
5.E类:不具有那坡县城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片区内有独立房产并实际居住:(1)户口簿;(2)独立房产证明:法定监护人需要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 :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②购房合同;(3)父母在那坡城区的务工证明(所列证件之一:国家规定的劳动用工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此类适龄少年 儿童不能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入学,如要入学,则按F类来报名、录取。
6.F类:不具有那坡县城区户籍的经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片区内无房产、有合法稳定租赁住所并实际居住的:(1)户口簿;(2)父母一方或双方在那坡县城区内的租房合同;(3)近三个月(4至6月份)水电缴费凭据;(4)工商营业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有效, 注册年限长者优先,营业执照持有者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必须 是直系亲属且同一户口簿),注册时间满一年以上;(5)父母在区域内的务工证明或灵活就业说明(所列证件之 一 :单位工作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用工合同、工商营业执照、 灵活就业说明等) 。
7. 城南家园易地搬迁脱贫户:(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学生页,复印在A4纸同一页面);(2)手机截图 2024 年《广西防返贫》手机APP“家庭基本情况”页复印件;(3)《易地扶贫搬迁协议》复印件。
五、招生录取要求及顺序
优先录取ABC类,如本学区学位已满,DEF类由县教育主管部门调剂并报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安排到其他学区学校入学。
六、新生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7月15日(农历六月廿一)—7月20日(农历六月廿六)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新生家长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简称“桂通办”平台)或“智桂通”移动端线上填报新生入学报名信息及提交证明材料,经学校和县教育局线上依次审核后,录取结果通过平台反馈给新生家长。
2.线下报名
(1)线下报名对象:A.政策性照顾对象(B类)。B.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老人及特殊家庭人员(含城南家园易地搬迁脱贫户)。C.线上报名时段因通过户籍、房产、居住证等信息无法匹配到对应服务学校等原因不能报名的新生。符合以上情况的新生家长,可在网上报名期间按要求准备好佐证材料原件到学校现场报名。
(2)线下报名时间:2025年7月15日(农历六月廿一)—7月20日(农历六月廿六),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3)线下报名地点:那坡县城厢镇初级中学教务处。
3.特别提醒:以上报名方式不可重复填报,申请报读学校不一定是最终录取学校。家长要认真阅读《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生入学报名操作指引》、《报名系统相关问题预设和解决途径》等内容及要求,按时完成报名工作。家长提交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核。
(二)学校核验材料
1.7月21日—25日,学校在网上核验材料。
2.有需要补充、完善材料的,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家长补充、完善。家长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后持新生入学相关审核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原件验证,复印件留存,原件随身带走。验证材料地点:那坡县城厢镇初级中学教务处。
3.审核不通过的,材料退回给家长,家长及时到所属学区学校填报。
(三)新生录取名单查询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5年8月1日(农历七月初八)。
2.方式:线上报名完成的,登陆“智桂通”或“桂通办”查询;线下报名的,到本校教务处查询。
(四)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8月6日至8月10日。
2.地点:那坡县城厢镇初级中学教务处。
七、服务学校不再提供新生学位的情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服务学校不再提供新生学位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或线下(到那坡县城厢镇初级中学)报名申请入学的。
(二)网上报名申请入学核验不通过且未在期限内重新提交材料审核的。
(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相关入学条件的。
(四)适龄儿童少年不到户籍所在地段的那坡县城厢镇初级中学报名,而是到其他学校报名入学就读,但由于各种原因要求转回的。(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那坡县城厢镇初级中学在新生报名过程中将仔细审核报名材料,必要时将通过电话联系、走访社区或实地入户等方式核实新生报名信息真伪。
八、那坡县城厢镇初级中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776--6824577。另外:我校的八年级和九年级已经没有学位,不再接收转来的同学。
说明:关于那坡县城厢镇初级中学校2025年秋季学期入学招生通告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