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林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柑橘苗木管理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西林县柑橘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从源头上防控柑橘黄龙病等重大病虫害的传播,维护广大果农的切身利益,依据《种子法》《植物检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西林县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柑橘苗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柑橘苗木生产(包括自育自繁自用):应当按照柑橘黄龙病、溃疡病、衰退病等植物检疫对象防控要求配置好相关生产设施,严禁露地育苗;同时应当办理好《柑橘苗木生产许可证》;柑橘苗木批(次)出苗之前,应当报请县植保植检站进行产地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圃。
二、从事柑橘苗木经营:必须具有《柑橘苗木生产许可证》、《柑橘苗木经营许可证》、《植物检疫证》等,同时通过县农业农村局登记备案;经营外地调入苗木,必须持有苗木调出地开具《植物检疫证书》和经营手续;严禁从柑橘病疫区和黄龙病疫区购买和调入柑橘苗木、接穗及所有繁殖材料,经营者应当建立销售台账,同时应当与购买者签好购销合同。
三、农户购买柑橘苗木,务必查验销售者的《柑橘苗木生产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书》等合法手续,拒绝购买无证柑橘苗木或接穗。
四、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柑橘苗木的单位或个人,由相关执法部门对苗木依法进行没收、销毁、吊销营业执照并处罚。给农户造成损失的,由销售者依法进行赔偿;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柑橘苗木生产者、经营者和购买者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为西林县柑橘产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举报电话:西林县农业农村局0776-8682049,西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776-5051866
(西林县农业农村局 西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