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银海区第二实验学校2025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办法
01,招生学校
北海市银海区第二实验学校
02,招生方式和报名条件
北海市银海区第二实验学校采取划片电脑随机抽签入学的招生方式。
报名条件为:具有北海市银海区行政管理区域内上海路以西银海区户口的适龄儿童。
03,招生对象
符合入学报名条件,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未入学),无严重传染病的适龄儿童。
04,招生范围
具有北海市银海区行政管理区域内上海路以西银海区户口。
05,报名办法和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抽签报名已在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成功报名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于7月15日—7月18日登录网站(http://www.8595.cn/yh)或手机扫描二维码,选择“北海市银海区第二实验学校”报名参与抽签(重复报名将视为无效)。若未按时报名,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抽签资格。长按识别二维码进入系统抽签报名
(三)所需提交的材料
户口簿。交验学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提交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法定监护人页和学生页的复印件,如法定监护人与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和学生出生证明。
2.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3.居住证明。
(1)属于北海市银海区行政管理区域内上海路以西银海区户口的,须提供以下两项材料中的任意一项(均交验原件、收复印件):①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②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外)祖父母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购房完税票据。
06,录取原则
线上报名系统显示的“申请报读学校”不能视为最终录取学校,新生录取工作由银海区教育局根据录取原则统筹分配入学,录取结果以学校发出的入学通知书为准。分配入学时先安排银海区户口适龄儿童,然后根据各校生源情况统筹安排随迁子女。
07,录取办法
1.北海市银海区第二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新生,由银海区教育局采取网上报名、电脑随机抽签的方式录取入学。参加电脑随机抽签报名的对象为:完成网上抽签报名和材料审核程序,并取得回执单的具有银海区行政管理区域内上海路以西银海区户口的适龄儿童。
2.报名结束后,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招生对象,如果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即直接确定为拟录取对象;如果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进行电脑随机抽签,确定为拟录取对象。拟录取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即正式录取。未能录取的适龄儿童,按招生办法“六、录取原则”分配入学。
08,报名须知
已入读小学一年级且建立有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报名入读。
09,新生入学
(一)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接到招生学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后,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携带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凡是未按时到校注册的,视为学生法定监护人主动放弃学位,学校不再为该生保留学位。
10,招生纪律
(一)招生工作实行“阳光招生”,公开招生计划、录取结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区教育局和区辖各公办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要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管理,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11,其他事项
对逾期报名的银海区户口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录取后各学校生源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12,附则
符合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如军人、优秀人才等)可于报名前到北海市教育局、北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海市工信局、北海市科技局、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对口科室咨询具体事宜。
本办法解释权属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北海市银海区第二实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