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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县第三小学校2025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6-30  作者:任登秀  浏览次数:12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南丹县第三小学2025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

南丹县第三小学校2025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

根据《南丹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丹教发〔2025〕6号)文件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确保南丹县第三小学校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序开展,减少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和择校择班现象,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5年秋季学期南丹县第三小学校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二)坚持执行阳光招生原则

(三)坚持划片均衡招生原则

(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原则

  二、招生对象

  2019年2月28日前出生(年满六岁半)的适龄儿童。在县三小招生区域范围内(不分民族、性别)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人数

  计划招7个教学班,315人。

  四、招生范围

       铜江公园东大门及景德汽车美容中心往北;铜江公园坡北面变电站至柳州银行一线的北面;沿利民路到城关供电所营业厅至财政局大门一线右侧(包括财政局和检察院);拉要社区部分;锦绣城;吉朗四期沿富强路到城北派出所一线的右侧;蓝山雅筑以南。

  五、报名方式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改革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5号)要求,2025 年新生招生入学工作,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统一报名时间和统一审核录取。       

  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在最后)       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7日-7月11日,家长登录手机端“智桂通”App首页顶部“多地中小学报名入学入口开放”的“查看操作指引”入口,或者电脑端“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简称“桂通办”平台,首页“入学报名操作指引”或“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的“操作指引”,查看2025年教育入学“一件事”操作指引及视频。按操作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网上报名。家长网上报名后需持续关注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系统反馈的审核消息,避免错过重要通知。       

  现场报名:       原则上不接受现场报名,对于确实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长可在规定的时间到学校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 年7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报名地点为学校校园内。

  六、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需准备以下材料(现场报名的适龄儿童,学校在核验完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后,收取复印件一份):

      (一)第一类:户房都在区域内       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且有合法房产并长期实际居住的(即户口和房产两样都在学校招生区域),需提交以下材料:1.户口簿(户主页、有适龄儿童少年信息的页面);2.房产证(或证明合法房产的其他材料,如购房合同及付房款发票、廉租房合同等)。

       (二)第二类:户房其中之一在区域内       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或者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有合法房产并长期实际居住的(即户口和房产只有其中一样在学校招生区域),需提交以下材料:1.户口簿(户主页、有适龄儿童少年信息的页面);2.房产证(或证明合法房产的其他材料,如购房合同及付房款发票、廉租房合同等)。

      (三)第三类:户房都不在区域内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内无合法房产且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不在学校招生区域的(即户口和房产两样都不在学校招生区域),需提交以下材料:1.户口簿(户主页、有适龄儿童少年信息的页面);2.父母至少一方在南丹县居住的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4.父母至少一方在南丹县务工就业证明(符合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或摊位租赁合同等3项材料中的一项);5.父母交五险的证明材料、退役证等,此项材料如果没有可不提供。

       特别说明:

       1.户口簿与房产证地址不一致的,以房产证地址为准;

       2.作为就近入学的房产不包括商铺房产和未交付使用的房产,工作单位不作为就近入学依据;

       3.户口迁移的,必须满三年以上才能作为就近入学依据;

       4.凡持伪造证件材料报名的,将取消适龄儿童少年报读城区学校入学资格,同时记入家长个人诚信档案。

       5. 现役消防指战员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急需紧缺人才子女等优待对象,达到入学年龄的,在其居住地服务区学校优先入学,但须提供证明材料。

      6.招生区域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要按照我县义务教育入学排序方法分批次录取,录满为止,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

  七、录取办法

(一)学校录取。学校按照招生区域范围首先录取第一类适龄儿童少年,录完第一类适龄儿童少年后,如学校还有学位,则依次录取第二类、第三类适龄儿童少年,但不得超招生计划录取,如出现因学校学位不足而无法录取的学生,由报名系统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相对较近的学校进行录取。

(二)录取审核。学校于7月25日前将《2025年南丹县新生录取名册表》报县教育局基教股,南丹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学校对各学校招生计划和录取名单进行审核。

      (三)录取公示。学校将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 

    (四)发放通知书。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放,领取时间、地点以学校通告为准。

八、注意事项

     (一)请家长们务必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弄清招生所属类别及报名所需材料,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进行网络报名。新生在网上报名系统只可填报一所学校,请家长尽可能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二)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的入学信息必须与证件信息一致,且与现场报名提交的入学材料均应真实有效,若经查实存在虚假,将根据实际情况,报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或取消报读我校资格。

     (三)按照相关要求,学校不能招收已经就读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家长要保证孩子之前没有就读过一年级,开学后如发现该儿童已就读过一年级并已有相应学籍的,将取消录取资格并退回原学校就读。

     (四)对于达到入学年龄条件的正常适龄儿童,因身体等原因需缓学的,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教育局或者儿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给予办理缓学手续,缓学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五)招生录取不采取“先报先得”的方式,凡进到校内现场报名的家长,要服从学校的管理和安排,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禁止在校内吸烟、大声喧哗,自觉保持校园环境整洁。凡不服从安排、无理取闹的家长,学校将拒收入学材料,情节严重的学校将报警处理。    (六)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支持群众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兄(姐)非择校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核实优先录取,将弟(妹)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因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报名的由县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七)现场报名当日,请家长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学生一同随行。

  九、南丹县第三小学校   招生咨询电话

  办公室:0778-7211249,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3:00-5:30

                                     南丹县第三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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