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州本级)之住院费用报销
一、事项名称
住院费用报销。
二、服务对象
异地安置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2.常驻异地工作人员;3.其他符合中心端零星手工报销情况的人员。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都匀经济开发区幸福大厦(匀东饭店旁)黔南州、都匀市政务大厅一楼B区1—6号综合窗口。2.线上办理:可登录“贵州政务服务网—黔南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申请办理。
四、办理流程
参保人或单位持报销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结算、拨付。
备注: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五、申办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医院收费有效票据;3.住院费用清单(医院盖章);4.出院记录(医院盖章)。
备注:1.急诊可要求提供急诊诊断证明。2.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可填写《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3.特殊情况可要求提供病历中的佐证资料。4.需要网银支付的,可提供参保人员银行账号信息。
六、办理时限
不超过25个工作日。
七、黔南州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州本级)之住院费用报销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54—8222663,8253446;监督电话:0854—8251135。
说明:关于黔南州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州本级)之住院费用报销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