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息烽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秩序,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筑教发〔2025〕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息烽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以推进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为主线,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通过推进招生入学工作的网上管理,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划片入学政策,进一步规范我县义务教育招生秩序,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维护我县中小学生入学合法权益。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无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禁止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
初中:202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登记
登记时间2025年6月10日—6月19日(9:00—24:00)。
2.登记渠道
(1)网页PC端登录
①直接登录“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站。
②登录贵阳市教育局网站,点击“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链接进入平台。
③登录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点击“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链接进入平台。为了更好地进行网上登记,报名时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QQ浏览器(极速模式)。
(2)爽贵阳小程序或手机APP登录进入“爽贵阳”微信小程序或手机APP,在页面内找到“义教入学”登记入口。
3.登记内容
(1)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迁入户籍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含6月19日):填报新生基本信息,监护人等信息(息烽县内户籍学生统一进入户籍端口报名)。
(2)非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填报新生基本信息、监护人等信息(息烽县外户籍学生统一进入非户籍端口报名)。
(二)网上初审报名期间,家长按照平台要求登记信息,平台将通过公安信息系统审核学生的户籍或居住证等信息。学生信息要如实填写,如填报虚假信息影响学生正常入学的由家长自行承担后果。
(三)现场确认
1.户籍生现场确认平台将根据户籍生登记的信息,依据县教育局公布的划片方案,将学生分配到相应现场审核学校,平台将于7月26日后开放打印现场审核表,家长按现场审核表上要求的时间、地点和需提供的资料到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间为7月29日—7月31日,审核通过的学生现场确定学位,系统锁定该生信息,规定时间内审核未通过的学生由县教育局根据招生政策进行统筹安排。一经确认,系统锁定学生录取信息,不能再被其他学校录取。
2.非户籍生现场审核(含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和县内户籍不在本划片区域就读学生)
(1)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县外户籍)县教育局在完成户籍生资格审核后,按照学位保障顺序,根据本区剩余学位情况,结合已登记的非户籍生积分审核结果,分配非户籍生到对应学校。8月9日—8月11日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派位及学位确认。
(2)县内户籍不在本划片区域就读学生息烽县内乡镇户籍需要在县城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附件4执行。户籍不在本乡镇需要在乡镇学校就读的学生参照附件4准备资料,由乡镇学校对照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及材料报教育科审核后视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
(四)实行随机编班2025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继续实行“阳光分班”,按照市教育局提供统一的分班系统,学生、班主任通过双随机方式组建班级,各学校要合理均衡配备班主任,并在多方监督下完成分班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控制班额,学位不能满足入学需求的学校,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适当调整班额,增加供给学位,在确保起始年级不新增大班额的前提下,逐步消除现有大班额。
四、招生保障
1.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入学。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的子女入学,由县教育局根据周边公办学校学位和实际居住地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小学原则上安排在息烽县阳朗小学就读,初中原则上安排在息烽县永靖中学就读。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按照分类安置的原则,“一生一案”做好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保障。对于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在就近就便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需要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采用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3.保障随迁子女入学。严格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完善随迁子女入学细则,推进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仅凭居住证入学;落实《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筑接受义务教育指南》要求,做好积分审核、入学安排等相关工作,加大脱贫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保障力度。需要在我县接受义务教育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18〕64号),凭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享受持内地(大陆)居住证公民的同等待遇。持有我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按照《外国人在我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符合条件的,根据其居住地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办理入学手续。
4.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性优惠规定。请务必在7月1日—7月10日期间的工作日(9:00—12:00,13:00—17:00),由拟入学儿童(少年)监护人持户口簿、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教育局教育科登记,由县教育局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和实际居住地情况统筹安排。为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就读一年级或七年级的多孩子女需就读同校的,参照“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的要求,于7月1日—7月10日期间的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在县教育局教育科登记后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逾期不再办理。
5.加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关爱。各学校要提前做好摸底排查,为不方便或不会使用网上报名的农村留守儿童家长提供便民服务,防止留守儿童因家庭关爱缺失而影响报名入学。寄宿制学校要结合个人意愿和村(居)委会意见及时对居家无人看管照顾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优先安排就读。开学前后,县教育局将把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是否按时入学、入学困难是否得到及时解决等纳入开学前后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监测内容。
五、招生要求
1.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2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要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2.依法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各学校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法定职责,保持控辍保学政策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及时更新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台账,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整班移交、排查报告和辍学生劝返复学三项工作制度,强化学生到校情况日报告制度,规范运用《控辍保学劝返复学工作指南二十条》等,确保辍学学生常态清零。
3.依法依规严厉查处非法办学行为。严格落实教育部《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代替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4.严格落实招生政策纪律。各学校要在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纪律,严禁设置违反法律法规的限制条件;严禁考试招生并严格控制跨区域招生;严禁要求家长提供计划生育、超过正常入学年龄、户籍地无人监护等证明;严禁将预防接种证明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严禁学校设立“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招收我国国籍学生或面向我国国籍学生开设境外课程和使用境外教材;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因违规招生等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县教育局将对照网上录取结果作为新生注册学籍依据,未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登记的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学籍注册过程中的信息采集范围,严禁超范围采集学生及学生监护人信息。
5.严格落实免试入学。任何学校不得通过面试、面谈、测评、简历资料、体验活动等方式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6.加强招生工作宣传。县教育局与宣传部门、新闻单位密切协作,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将招生工作政策、片区划分、入学登记时间、地点及所需手续等政策内容提前向社会公布,广泛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微信、QQ等新媒体宣传招生入学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政策咨询、资料审核、组织登记报名等工作。特别是县城区域学校要严格审核学生入学资格,做到学生填报信息与实际信息一致,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六、招生咨询电话0851—87726213
七、招生举报电话0851—87722455
息烽县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6月4日县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方案上传平台,6月10日—6月19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网上登记,7月1日—7月10日县教育局完成网上初核、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线下登记,7月14日—7月21日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料审核及积分确认,7月26日—7月28日家长打印现场审核表,7月29日—7月31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学生现场审核,锁定学生信息,8月1日—8月8日县教育局统计公办学校剩余学位,8月9日—8月11日随迁子女(县内户籍不在划片区域就读)积分入学派位及学位确认开学前一周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阳光分班”,9月30日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完成新生注册、学籍录入工作。
息烽县2025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须知
一、总体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居住证暂行条例》、教育部《关于督促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县为主,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要求,做好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息烽县接受义务教育保障工作。
二、适用范围
1.每年义务教育网上报名截止前,息烽县外户籍持有我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人员适龄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升入一年级或七年级。
2.息烽县内户籍在县城(或乡镇)居住人员子女不在户籍划片学校就读需跨片就读的,参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须知执行。
三、具体内容
(一)入学方式随迁子女在我县接受义务教育主要通过政策保障、积分统筹两种方式入学。申报入学学校以居住地为依据,参照户籍学生划片入学安排表附件5进行积分。
1.政策保障入学。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性优惠规定,对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归国华侨子女等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按照相关规定,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2.积分统筹入学。指除政策保障入学之外的随迁子女,由县教育局按照统一设置的积分项目进行审核积分,在政策保障入学之后,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二)积分统筹入学
1.积分方式。分为“居住+务工”和“居住+经商”两种方式,申请人可结合个人实际,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参与积分。积分方式一经选定,不可更改。两种积分方式具有同等效力。
2.积分资料。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供“法定监护人在息烽县有效期限内居住证+法定监护人在贵阳市范围内社保局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或“法定监护人在息烽县有效期限内居住证+法定监护人作为法人在息烽县范围内工商部门申办的有效营业执照”。
3.积分规则。突出以居住证为主要积分入学依据,相关积分资料按月积分,满分180分,①居住资料满分为144分,积分年限为近6年(72个月),每月积2分(已在区域内购买商品房的不参加积分,仍需提供相关印证资料,根据其房屋所在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就近或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县内户籍跨片区就读参照随迁子女积分规则积分,租房居住的积分以租房在派出所备案的时间进行积分);②务工或经商资料满分为36分,积分年限为近3年(36个月),每月积1分。积分年限自每年网上报名截止当月回溯。在积分年限内,相关资料出现中断的,应当对中断前后资料进行积分;提供多个法定监护人相关资料的,重合部分不重复积分。
4.保障顺序
(1)学校在保障招生区域内户籍生、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后,已在县城区域购房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其房屋所在地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就近或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在保障了户籍生、优抚对象子女、已在县城区域购房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剩余的学位实行积分入学;若申请学校学位已满,剩余随迁子女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2)其余随迁子女由教育局根据申请的积分位次,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自愿放弃在我县接受义务教育。
5.入学流程
(1)申请人按县教育局公布的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文件规定的时间6月10日—6月19日期间,登录“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根据指引完成网上登记。
(2)申请人在平台报名结束后,按照“息烽县2025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料审核表(已购房)”或“息烽县2025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料审核计分表(未购房)”准备相关印证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户口册、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备案表>、社保证明、营业执照等)于7月14日—7月21日(9:00—12:00,13:00—17:00)期间工作日内到息烽县第一小学内进行登记。
(3)县教育局对申请人资料开展积分审核,并将积分结果于7月26日—7月30日在息烽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4)公示结束后,县教育局按序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5)县教育局根据学位进行统筹安排学生就读,学生家长于8月9日—8月11日(9:00—12:00,13:00—17:00)到息烽县第一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并到指定学校现场确认学位。
说明:关于息烽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