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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金剑小学校2025秋季义务教育适龄儿童招生简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6-12  作者:任登秀  浏览次数:2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重庆市璧山区金剑小学校2025秋季义务教育适龄儿童招生简章

重庆市璧山区金剑小学校2025秋季义务教育适龄儿童招生简章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5〕25号)和《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璧教基[2025] 1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重庆市璧山区金剑小学校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适龄儿童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2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及以上属于金剑小学招生范围内的户籍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红宇大桥以东的红宇大道单号;双星大桥以东的双星大道单双号;永嘉大道单号1—99号,双号2—110号;奥康大道双号;红宇大道与奥康大道之间的璧青北路单双号(778号宏康浩宇、792号渝康花苑等);脂山路以南的仙山路;沿河东路南段76号至奥康大道;金剑路单号209号至奥康大道,双号362—498号;璧泉村1社;双星一至三街;白羊路;仁和路;工业路;福兴路;福兴一至三街;牛角湾;福康一至四街;石堡街;福康路;脂山路2号;东山路1号、2号、4号。具体包括瀛嘉·水岸国际、瀛嘉·风栖谷、瀛嘉·上界、瀛嘉·帝逸城、香溪集、养鱼还建房、恒泰·悦府、桓大·金和丽景、新宇家苑、雅堤水岸、虹都景苑、蔚蓝水岸、璧河国际、新宇小区、网络公司家属院、时代雅苑、金剑小学家属院、奥康·碧波水岸、双星阳光、桓大·钰馨居、金桂苑、奥康阳光水岸、宏康·浩宇、渝康花园、静康苑、疾控中心家属院、石堡街还建房等。

  三、招生办法

  1.户籍在金剑小学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金剑小学报名入学。适龄儿童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不满足“三对口”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实行统筹安置入学。

  2.转学。乡镇小学或区外小学转入城区小学的,请2025年6月30日-7月2日,就近到永嘉实验小学或北街小学进行登记,由教委根据学位统筹安排入学。四、招生时间安排1.子女信息维护。5月9日起,申请2025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家长,登录“渝快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凭有效证件及时向区教委反映并修正。2. 正式报名登记。6月4—11日线上线下同步进行。学生家长在“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网上报名登记。若网上操作困难,或已购房入住但暂未取得房产证,可同一时间到居住地就近的小学咨询、登记。

  3.网上审核录取。7月3日前,区教委、学校逐项核验已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申请材料与报名信息,无误的及时录取,有误则通知家长补正或线下补交。

  4. 结果查询及入学通知。7月10日前,在“渝快办”报名登记的,家长通过登录专栏或专区查询录取结果并予以确认,确认后将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到码”。家长可以对入学通知书进行查看、下载、打印,并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五、入学登记材料

(一)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户主页、儿童页、法定监护人页、增减页)、房产有效证件(房产证,因抵押等无房产证的可提交《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告知单》或《不动产备案登记证明》和购房正式合同)、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若属务工经商随迁子女,提供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户主页、儿童页、法定监护人页、增减页)、法定监护人工作证明或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凭证》或《居住证》、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若属配住公共租赁住房人员,房产有效证件提供适龄儿童监护人的配租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特殊人群子女还需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

(二)提交说明

  若采用“渝快办”报名登记,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材料原件的电子件,不再提交纸质材料。若现场登记,则需提交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核验原件。登记后如需变更登记信息,请向区教委提交申请,录取信息一经发布后,不再接受户籍、房屋等信息更改。

  六、其他情况说明

  1. 凡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到区外就读小学一年级,监护人必须持学生户口本到区教委申请备案。

  2. 凡因身体残疾或生理等原因无法正常入学,需要延缓入学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可由监护人持儿童户口本、残疾证或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到户籍地对口小学提交缓学申请。

  3.户籍、房产等入学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入学材料涉嫌造假,经查证属实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该生当次申请无效。

  4.相关机构信息通讯地址:璧泉街道金剑路468号

  招生咨询电话:吴老师:19942332755。金剑小学监督电话:023-41889019   023-41415969,璧山区教委监督电话:023-85284528  023-85284513     (本招生办法解释权归金剑小学)

  说明:关于重庆市璧山区金剑小学校2025秋季义务教育适龄儿童招生简章的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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