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潼州小学校2025年秋期新生入学招生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根据《潼南区2025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潼教委〔2025〕48号)文件精神,特制订重庆市潼南区潼州小学校2025 年秋季招生工作简章,具体事宜如下:
一年级
一、招生对象
202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的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身体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缓学申请,并报区教委备案。
二、正住户籍招生范围
1.兴潼大道:双号94号止,单号157号止;2.兴潼东路;3.向阳路:双号72号止,单号39号止;4.春阳街:单号199号止;5.花庙路:双号122号止,单号115号止;6.朝阳路:单号5号止,双号22号止;7.潼南大道北一段:单号469号止,双号512号止(原奋进大道);8.民安街;民居街;民乐街;民业街;9.巴渝大道东段:双号全部;10.五湖路:单号591号止,双号638号止;11.五彩路:单号399号止,双号68号止;12.金佛东路;13.梨园路;14.金佛大道:单号209号(附1-15号,除20、21、22、23.27幢外)止,双号126号止;15.正南街:双号全部;16.夏露街:单号239号止,双号152号止;17.秋月街:单号115号止,双号126号止。18.四海路855号(贝蒙涪江郡)。(注:新转户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
享受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在潼工作的外籍专家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委按政策统筹安排入学。城区建设中拆迁户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属于还房安置的,在还房辖区学校就读;属于货币安置已购房的,在购房辖区学校就读;不属于还房安置也未购房的,由区教委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城区外拆迁户子女在拆迁属地学校就读。
三、申报流程
(一)子女信息维护
登录“渝快办”网站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或“渝快办”APP “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
(二)网上报名
操作流程:
学生家长登录“渝快办”进入首页,依次点击“教育入学“一件事”——“智能导办”——“幼升小在线申报”,进入申报页面后,选择辖区、报名子女、学校性质和申报学校类型——阅读“申报须知”并勾选“我已阅读以上申报须知,知晓并确认相关内容”——按系统提示报名,并上传对应材料——点击“确认提交”按钮,完成报名。
(三)发放入学通知
2025年7月10日前,学校将通过“渝快办”发放入学通知书,家长可以对入学通知书进行查看、下载、打印,并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温馨提示:家长可用手机登录“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在“个人服务”里的“个人空间”,查询提交的报名申请是否通过审核,并对报名录取结果予以确认。城区公办小学具体报名时间:
(1)6月16日——6月18日。
正住户籍、享受优惠政策子女网上报名。
(2)6月25日——6月26日。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及区外户籍学生网上报名。
温馨提示:报名期间,每日22:00至次日08:00将进行系统维护,系统无法访问,请各位家长合理安排时间。
四、各时间节点及所需资料
转学生
一、招生对象
潼南区桂林街道(城区)正住户籍2-5年级学生(原则上六年级区内不转学,区外转入的六年级学生根据户籍所在地就读)。
二、报名时间、地点时间:6月27日下午14:00——17:30。
地点:潼州小学求真楼3楼教导处。
三、所需资料
1.学生所在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若户口簿无法证明亲子关系,则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
2.学籍卡:若学生属于潼南区内转学,还需原学校校长签字,再加盖学校鲜章。
二、资助对象主要包括:①原建卡脱贫户(含脱贫不稳定户)学生;②防贫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③城乡低保学生;④特困供养学生;⑤孤儿(事实无人抚养);⑥烈士子女;⑦残疾服役人员子女;⑧低保边缘户学生;⑨残疾学生;⑩残疾人子女;⑪其他因病因灾等困难学生。
【第①-⑧类学生由区级部门提供名单,经申请审核后予以资助;第⑨-⑪类学生经申请后,由学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评审认定,符合条件的予以资助。困难类型交叉的以最高标准资助,不重复享受。】
学生在学籍所在学校申请资助。学校评审时有下列清晰之一的,不予以资助:
家中有两套及以上商品房(含门市),或购买使用高档娱乐电器或通讯工具、高档时装、高档化妆品、奢侈首饰、享受型轿车等,消费水平明显高于所在学校学生日常平均消费水平的;
父母及家庭成员为政府工作人员或现任村居四职干部,有固定收入且未出现重大特殊致贫情形的;
拒绝配合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或隐瞒家庭真实收入、财产资产、职业就业等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具有其他不应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
义务教育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第①类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城区非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小学:600元/生.期,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后学校免费提供午餐。因客观原因(如送教上门)无法在校就餐的,可打卡发放;其他不愿在校午餐的,视为主动放弃资助。
第②-⑪类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312.5/生.期,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后通过重庆市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打卡发放补助资金给学生本人或监护人银行卡。
说明:关于重庆市潼南区潼州小学校2025年秋期新生入学招生公告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