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5年版)之单位参保登记
一、事项名称
单位参保登记
二、服务对象
我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及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三、办理渠道
市、县(区)经办机构窗口通办、在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企业开办一件事”办理。
四、办理材料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照或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
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1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申请: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办理单位参保登记。
七、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
可向经办窗口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还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现场评价
九、备注
单位参保登记含新参保、暂停参保、注销登记等相关内容;
2.我市可通过查询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企业登记信息即时为企业办理参保登记,即“企业开办一件事”。
3.办理单位注销登记时,无法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单位注销登记信息的,由参保单位提供有权机关(单位)出具的注销证明文件或注销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地点:屏山县医疗保障局(屏山镇忠孝街 4 号二楼)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屏山县医疗保障局咨询电话: 0831-5882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