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实验学校彰明分校2025年秋季招生入学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江教体发【2025】26号)要求,现就江油市实验学校彰明分校2025年秋季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5级新生550人。
二、招生对象和范围
(一)原彰明片区的彰明小学、龙凤小学、东兴小学、大堰小学2025年毕业生;
(二)中坝大学区、三合大学区、太平大学区主城区小学毕业生中的自愿生;
(三)其他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三、报名登记时间2025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四、报名对象及登记条件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25年小学毕业生。每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一个区市县报名。
(一)彰明小学、龙凤小学、东兴小学、大堰小学2025年应届小学毕业生按照“多校划片、对口直升”的原则进行报名登记,在“全省系统”提交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
(二)在江油市外就读但户籍在江油市域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返籍生”):按照“户籍地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报名登记,在“全省系统”提交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
(三)主城区小学毕业意向就读我校的学生:需在“全省系统”提交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簿。
(四)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务工或经商的人员子女(以下称“随迁子女”):需提供法定监护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等),同时还应在“全省系统”提交以下材料: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是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二是截至2025年4月30日,当年用人单位为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及以上的证明;三是截至2025年4月30日,在主城区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明(提倡提供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
2.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一是截至2025年4月30日,法定监护人当年在主城区满3个月及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二是截至2025年4月30日,在主城区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有效居住证明(提倡提供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
(五)其他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按照相关规定提交佐证材料报名登记。
五、招录办法
(一)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实行“基础学位+共享学位”招生模式招录。每个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必须选择一个基础学位,然后才能按照相应招录规定选择江油实验学校彰明分校的共享学位。
1.对口直升学位。彰明小学、东兴小学、龙凤小学和大堰小学2025年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江油实验学校彰明分校,不进行电脑摇号。
2.共享学位。江油实验学校彰明分校除对口直升招生外的学位作为中坝大学区、三合大学区、太平大学区主城区小学毕业生的共享学位。当符合其他条件的报名人数小于除直升人数后的招录计划时,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当符合其他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除直升人数后的招录计划时,由市教体局另行公告并组织电脑摇号招录。
(二)招录规则
1.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实行电脑摇号,由市教体局另行公告并组织电脑摇号招录。
2.符合条件的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摇号时,家长可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摇号,摇中一人均可就读;未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摇号的,按实际摇号结果录取,不享受摇中一人均可就读政策。
3.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和返籍生,经市教体局审核合格后,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4.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以及其他优待对象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执行。
5.在江油市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由市教体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6.省运会运动员苗子遴选办法按上级有关规定实施。
六、办理程序
(一)报名方式。
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均应通过“全省系统”进行线上操作。家长可微信搜索并关注“川教通”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根据提示进行报名登记;也可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按提示进行网上办理。也可通过“江油教体”微信公众号及各校招生公告查询了解报名有关信息和招生入学相关政策。对于线上办理有困难的家长,可于5月20日至6月20日工作时间前往学校教务处接受现场指导报名。
(二)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期间,市教体局组织学校进行网上初审,对口直升的学生按照学籍审核,家长需随时关注“全省系统”审核情况,如发现初审未通过的,家长应根据驳回原因及要求补充相关材料,重新上传资料并提交。报名结束后,学校将于6月23至24日对报名提交的资料再次进行联审。
(三)招录信息。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招录学位审核合格后,“全省系统”统一发布录取信息,家长登录系统查询录取信息。(四)学位确认。取得我校学位的学生,需于2025年7月15日至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到江油实验学校彰明分校进行学位确认。逾期不进行学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只能到取得基础学位的学校就读。
七、其他事项
(一)已经在初中就读并取得学籍的学生,不能在系统中申报初中一年级学位。如果申报,报名时一经查实,取得的学位自动作废。(二)按教育部义务教育属地招生原则,任何学校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凡违规取得公民办(含转公学校)学校学位的,江油市教体局一律不予办理学籍转接手续,相关后果由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
(三)家长须如实填写信息和上传资料,上传的图片务必清晰、内容务必真实,并与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人社厅等部门的信息一致,否则无法通过。若弄虚作假,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816-3482022;江油市教体局招生咨询电话:0816-3221546, 监督电话:0816-332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