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县实验小学校(主校区)2025年新一年招生通知
根据县教育局《清原县2025年镇内中小学招生入学方案》中对实验小学主校区的招生工作安排,为扎实做好清原县实验小学主校区2025年秋季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年满6周岁,拥有实验小学主校学区内住房(阁楼、车库、门市须唯一住宅且提供两年生活使用证明)。
二、清原县实验小学校(主校区)学区范围
铁道以南,浑河以北,长岭街以西,石花街以东。
三、材料准备
1.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房照的,需提供房照原件和户口原件。(房照名为父母与学生户口本不在一起的需上交结婚证;离异父母,需提供婚姻登记处或法院判决书原件,以判决书孩子抚养权为准。)
2.学生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持有房照的,须符合以下条件:房照持有者与学生父或母及学生同在一个户口本(祖孙三代在一个户口本)。需提供房照原件和户口本。
3.非住宅用途(阁楼、车库、门市)的房屋须唯一住宅且提供两年生活使用证明。 4.报名学生的资料用档案袋装好,封皮写清学生姓名和家长电话,防止材料与他人混淆。
四、报名时间
就读实验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把相关材料原件交给各自班主任。
学区适龄儿童:2025年5月21日至5月22日,上午8:30——11:00,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名地点
实验小学:门卫室
六、特别说明
1.就读实验小学的学生毕业按中学学区划分政策执行。
2.学生其他亲属持有房照的视为贴户,不予认同。
七、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
024—53023376
清原县实验小学校(河南分校)2025年新一年招生通知
根据县教育局《清原县2025年镇内中小学招生入学方案》中对清原县实验小学河南分校的招生工作安排,为扎实做好2025年秋季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拥有实验小学河南分校学区内住房(阁楼、车库、门市须唯一住宅且提供两年生活使用证明)。
招生范围:白云街以西、镇西村(202线以南的镇西村)以东、国道202线以南、瓦北线两侧以北。
材料准备
1.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房照的,提供房照原件和户口本原件。(房照名父母与学生户口本不在一起的需上交结婚证;离异父母,需提供婚姻登记处或法院判决书原件,以判决书孩子抚养权为准。)
2.学生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持有房照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房照持有者与学生父或母及学生同在一个户口本(祖孙三代在一个户口本)。需提供房照原件和户口本。
3.非住宅用途(阁楼、车库、门市)的房屋须唯一住宅且提供两年生活使用证明。
4.报名学生的资料用档案袋装好,封皮写清学生姓名和家长电话,防止材料与他人混淆。5月21日-5月2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址:实验小学河南分校东门门卫室。
提示:
1.实验小学河南分校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入学河南分校就读,六年级毕业后直接升入第三初中;小学毕业后若不愿升入第三初中,小学入学时,可在原小学学区学校就读,小升初时按原中学学区划分政策执行。
2.学生其他亲属持有房照的视为贴户,不予认同。
教育局监督咨询电话:024—53023376
说明:关于清原县实验小学校(主校区和河南分校)2025年新一年招生通知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