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医保异地就医热点:怎样进行临时外出自行转诊就医备案
一、什么是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是指不符合鸡西市长期异地居住备案条件、未经我市具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院办理正常转诊且非急诊就医的,自行前往外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的参保人员。
二、怎样办理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自主备案?
(一)窗口备案: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参保所在地各县(市)区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办理或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他人可代办,不需提供代办人材料。
(二) 线上办理
省内、跨省均可备案:
“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 关注 “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 点击“服务大厅”-“异地备案”-“临时外出就医”进行备案提交即可完成。
2.跨省备案:“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异地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申请”-“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办理外省的备案)。 3.拨打0467-12393电话进行5G视频办:
提供身份证原件进行办理。
(1)"5G视频通话":手机移动用户视频拨打0467-12393。
(2)关注"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栏的特色服务,然后依次点击视频办事→各地市医保→鸡西市进入视频通话。
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怎样就医?
1.先备案。通过 “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自主转诊备案手续,备案开始日期一定要选在住院日期前,否则无法直接结算。
2.选择就医地。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时一定要选择“就医地”,也就是您准备就诊医院所在的城市,否则无法提交。
3.持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在就医地已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可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直接结算,不需要再回参保地报销。
四、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结算待遇如何?
1.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范围内的住院费用,起付线1000元,住院报销比例参照我市相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下降20%。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手续有效期为6个月,期间回我市就医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3.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执行就医地目录范围及有关规定(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耗材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参保地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因各地目录差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属于正常现象。
五、鸡西市全市范围内各级医保业务咨询电话
鸡西市医保业务咨询电话:0467-12393
鸡西市鸡东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0467-5585626、5506011
虎林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0467-8258861、8258862
密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0467-5296070
鸡西市鸡冠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0467-2663993
鸡西市恒山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13104676698
鸡西市城子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0467-2423480
鸡西市梨树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0467-8232577
鸡西市滴道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0467-2471186
鸡西市麻山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0467-2493917
温馨提示:
1.急诊抢救(免备案)和转院备案的人员,不要申请此类备案,不然会造成报销比例下降。
2.参保人员可在我市转诊资格的定点医院办理正常异地转诊。
3. “龙江医保”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只要在一个渠道申请即可,不要重复申请,以免影响就医。
说明:关于鸡西市医保异地就医临时外出自行转诊就医备案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