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转移接续申请办事指南
办理主体:汤原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办理依据:1.《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2.《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办理条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
申请材料:居民身份证
申请条件:参保人员可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上传本人身份证向转入地提出关系转入申请,或携带居民身份证到转入地窗口现场办理。
办理程序:
受理: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受理或是不受理
审批:办理
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收件或不收件
办结:办理
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办理或不办理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窗口电话:0454-7623091,窗口位置: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佳木斯市汤原县京抚路中段西侧汤原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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