逊克县城市管理大队关于清理违法占用城市公共区域的公告
近期逊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巡查中发现,部分县内公共区域存在违法占用堆放物料、放置可移动板房等情况,严重破坏了城市环境,影响了市民的日常生活。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现决定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清理和整治。
一、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范围涵盖所有规划区域内公共地块,包括但不限于已拆迁、待拆迁或正在拆迁的区域。
二、清理内容
对所有违法占用公共区域堆放物料、放置可移动板房进行全面清理,确保公共区域干净、整洁。
三、清理时间
本次清理工作将于公告发布后15日起开始,具体清理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和天气状况进行调整。
四、法律责任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违法占用城市公共区域堆放物料、放置可移动板房等情况的单位和个人请自行进行清理,逾期未清理的均视为无人认领。逊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依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由逊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一进行清理处置。
五、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协助,请联系逊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456—4467568
(逊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