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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连池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举报投诉受理渠道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5-04  作者:任登丕  浏览次数:9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五大连池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举报投诉受理渠道的公告

五大连池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举报投诉受理渠道的公告

  为加强五大连池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促进基金安全规范运行,持续营造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现向社会公布五大连池市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举报投诉受理渠道,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一、举报投诉范围

(一)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涉及参保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涉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其他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二、举报内容

(一)发现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可以进行举报:

  1. 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2.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3.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4.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5.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

6.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协助他人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被追责。

(二)发现参保人员有下列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可以进行举报:

  1. 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2.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3.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4.参保人员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发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参保人员等人员有下列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可以进行举报:

  1.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2.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参保人员等人员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举报奖励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检举反映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线索,共同守护好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经查证属实的,可获得最高20万元的举报奖励,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

  四、举报投诉方式举报电话:0456-12393 0456-6322969,举报地址:五大连池市迎宾路242号(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举报邮箱:wdlcylbzj@163.com

  (五大连池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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