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草原高火险期禁火令。为切实做好讷河市2025年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讷河市实际,特发布2025年高火险期禁火令。
一、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春季森林草原高火险期为4月20日-5月20日;秋季森林草原高火险期为10月1日-10月31日。
二、严控野外火源。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林草区;禁止烧荒、烧秸秆、烧枝桠、烧煮加工山野菜、吸烟、烧纸、燃香、野炊、使用火把、点火取暖、野外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烧垃圾和废旧地膜、举办篝火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在林区、牧区和林缘区进行爆破、狩猎、烧火驱兽等涉火活动;林区、草原遇有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一切生产、生活用火;严禁其他野外用火行为。
三、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各农林牧场、市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负总责,要把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落实到每个具体单位具体人。严格用火管制,禁止火种进山入林。强化联防联巡联检。健全网格化管制,相关部门要加强重要环节、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督促指导乡、村、屯三级落实特殊人群的重点管控教育措施,堵住工作漏洞。
四、应急值班值守。要严明纪律要求,各级主要负责人不得同时外出,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认真执行森林草原火情信息快速报告制度,对卫星监测热点实行“零报告”,在2小时内反馈核查信息。出现火情、火警要第一时间处置,做到及时、准确、详实、全面,确保火情报送及时快速准确,绝不允许发生瞒报和漏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拨打12119森林草原火警电话报警。
五、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大防火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媒介,扩大宣传范围,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车、发放宣传单、设立警示标语等各种方式,要围绕野外火源管理、安全用火规定,引导群众转变传统用火观念,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关注的浓厚防火氛围。
(讷河市人民政府202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