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就业见习补贴政策)清单详细信息
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象:
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的单位政策条件: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是指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至就业见习协议签订之日2年内,处于“未就业”状态,且无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及16-24岁失业青年(16-24岁失业青年是指按本人身份证注明的出生日期至就业见习协议签订之日,年龄满16周岁至24周岁。已进行失业登记处于“未就业”状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处于“停缴”状态或无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失业青年)。
2.补贴标准:由财政按最低工资标准的100%、60%发放见习补贴。除由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外,其它见习单位应自筹资金,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并与留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见习单位,每留用1人给予3000元带教补贴。
3.办理流程:经市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4.白山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咨询电话:
白山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0439-3210407
浑江区人才交流中心 0439-3359009
江源区人才交流中心 0439-3726002
临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439-5218570
靖宇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0439-7222674
抚松县人才流动中心 0439-6223016
长白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439-8258319
说明:关于白山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就业见习补贴政策)清单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