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广大人民群众: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桂价费〔2008〕429号)及《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收忻城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忻发改价格〔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忻城县实际,经忻城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生活垃圾处理费开征方式公告如下:
一、忻城县县城区(广西农投水务集团忻城县供水有限公司供水范围)的居民用户按户实行5元/月由广西农投水务集团忻城县供水有限公司代收。
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等由县环卫部门按忻发改价格〔2020〕5号上门征收。
三、根据《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收忻城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忻发改价格〔2020〕5号)规定,乡、村垃圾处理收费参照执行。
四、生活垃圾处理费开征启动时间为2025年1月1日。
五、如有疑问,请联系县环卫站,联系电话0772-5512579。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桂价费〔2008〕429号)
2.《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收忻城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忻发改价格〔2020〕5号)
说明: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信息仅供参考,此信息来源于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1月1日的公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