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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及消费者的提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2-19  作者:任登丕  浏览次数:19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及消费者的提醒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向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及消费者提醒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

(一)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严格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强制产品认证信息和其他标识。建立进货和销售台账,禁止销售不符合2024年11月1日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及相关配件强制标准(以下简称“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以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蓄电池、充电器、安全头盔等产品。

(二)禁止销售更换大功率蓄电池、解除速度限制等改装、加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禁止销售车辆铭牌、外观、车用蓄电池、电机与说明书、合格证、3C证书不相符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销售单位要加强针对员工和消费者的宣传教育,普及“新国标”知识,引导消费者选购符合“新国标”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积极解决售后问题,保障消费者权益,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电动自行车消费者

(一)“看”:看销售单位是否证照齐全,是否提供有效票据。电动自行车重量较大,涉及车辆质量查验和售后服务、锂电池安全风险隐患等后续问题,建议消费者选择线下实体销售单位选购。需要网购的,建议消费者先行到实体店体验,要求平台卖家出示第三方权威机构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和本地上牌证明材料等,并索要销售发票,不选择与合格证不一致的电池等配件。

(二)“查”:认准CCC标志,并查验合格证与产品的一致性。消费者购买之前应认真查阅铭牌、说明书,可用手机微信扫描车辆合格证上的二维码并将信息与实车进行比对,查看整车相关信息(包括整车编码、电机编码、整车简图、电池类型、电池容量、电池型号等)是否与合格证一致,充电器等配套附件是否随车配送并齐全。

(三)“拒绝”:拒绝购买拼加改装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大多与违规拼加改装和充电不规范有关,非法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极大。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拒绝非法改装、拒绝加装影响通行安全的座位、车篷、遮阳伞等装置。

(四)“监督”:请广大电动自行车消费者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和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进行监督。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特别是提供拆除限速器、非法拼改装、户外充电设施没有充电费用和服务费分别计价标示等违法违规经营性行为的,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说明:关于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及消费者提醒的信息仅供参考,此信息来源于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24日的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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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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