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申报:2024年横州市各类市场主体社会保险补贴和带动就业补贴申报工作开始啦
各用人单位,现定于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3月9日开展横州市2024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带动就业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横州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体工商户、企业或社会组织。
二、申报条件
(一)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二)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对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脱贫劳动力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脱贫劳动力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三)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四)企业新增岗位社保补贴在横州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企业,每新增1个就业岗位,按每个新增岗位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得超过单位为其新招用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月人均额度,不包括新招用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每个企业每年享受该项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
(五)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对招用脱贫劳动力,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企业或社会组织,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带动就业补贴。
(六)就业券补贴对企业吸纳“就业券”持券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按券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
(七)个体工商户一次性扩岗补贴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的个体工商户,与毕业生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在2023年8月21日之后为毕业生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1个月以上,且补贴申请当月仍为高校毕业生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扩岗补贴。
三、补贴时段
社会保险补贴类:2024年10-12月
就业补贴:2024年度
四、申报方式
一次性扩岗补贴采用线下申报方式,其余补贴均采用线上申报方式。线上申报具体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点击单位办事→就业创业→企业吸纳补贴管理→找到对应的申领模块进行申报。
五、申报材料
(一)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系统申请补贴时上传毕业证、劳动合同、毕业生身份证、中小微企业声明函(附件1)扫描件。
(二)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保、带动就业补贴系统申请补贴时上传劳动合同、身份证扫描件。
(三)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就业券补贴系统申请补贴时上传劳动合同 、吸纳人员身份证扫描件。
(四)一次性扩岗补贴一次性扩岗补贴申请表(附件2)、一次性扩岗补贴花名册(附件3)、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经营者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劳动合同。
注:请各用人单位在申请补贴时仔细核对对公账户及人员相关信息,提交或上传补贴所需材料,便于后期审核工作顺利开展。
六、申报时间
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3月9日
七、注意事项
(一)“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等4项社会保险补贴不重复享受;“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就业券补贴”等3项就业补贴以及“一次性扩岗补助”均不重复享受。
(二)持有劳务派遣许可证的企业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不在本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就业补贴申报范围内。
(三)请各用人单位加强对申报信息及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完整,保证上传的材料必须是真实、清晰的原件扫描件,切实提高补贴申报质量。若企业存在虚报冒领等情况,由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各用人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贴的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补贴申请。
八、经办机构及电话
经办机构:横州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股
地址:横州市横州镇西城路002号人力资源市场大厅,联系电话:0771-7238333
提示:关于2024年横州市各类市场主体社会保险补贴和带动就业补贴申报工作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