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梅州客商银行客户: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和《关于印发
一、受理方式
支持邮寄和现场两种受理方式。
二、受理机构
梅州客商银行集中受理机构为运营管理部。函证邮寄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华侨城客商银行大厦运营管理部,联系电话0753-2869903。
三、受理要求
(一)会计师事务所需采用《操作指引》所列示的函证格式(推荐格式一),一份函证只能列示一个函证基准日。
(二)会计师事务所应按《操作指引》要求填写标准格式的《银行询证函》,并加盖被函证单位公章或预留银行签章,同时用作骑缝章。函证同一单位多个银行账户,且账户预留银行签章不同,应加盖扣款账户预留银行签章。
(三)梅州客商银行将按规定核实函证回函地址,会计师事务所应及时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更新函证地址。
(四)注册会计师现场办理函证业务,须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原件。
(五)对于不满足《操作指引》及上述要求的来函,我行将予以退回。
四、回函说明
梅州客商银行回函文件加盖“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专用章”。
五、收费标准
函证业务收费标准按照《梅州客商银行服务收费价格目录表》有关规定执行,现阶段免收函证费用。收费标准发生变化时以我行新公示的服务收费价格为准。
六、服务与咨询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6115或联系受理机构。
说明:关于梅州客商银行关于银行函证受理及回函有关事项的信息仅供参考,此信息源于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月24日的公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