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妥有序推进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根据《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或者所在单位应不晚于职工退休时间当月,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如实提供退休时间申请书等材料。社保经办机构将对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进行审核,参保人从审核通过的退休时间次月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
为保障参保人利益,请临近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根据延迟退休相关政策考虑选择退休时间,提前了解自己历年的参保缴费情况,提早规划办理退休事宜。参保人或者所在单位可在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半年内申请审核参保缴费和历史信息。如有问题可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茂名市全市社会保险退休业务办理咨询电话:
茂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待遇核发科:0668-2281435
茂名市茂南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待遇核发股:2868396
茂名市电白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待遇核发股:5282013
茂名高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待遇核发股:6687982
茂名化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待遇核发股:7397286
茂名信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待遇核发股:8810371
茂名市滨海新区社保医保服务中心养老待遇核发组:5358280
茂名市全市社保参保缴费及转移业务咨询电话:
茂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保关系科:2284418
茂名市茂南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保关系股:2740980
茂名市电白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保关系股:5282021
茂名高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保关系股:6888200
茂名化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保关系股:7395381
茂名信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保关系股:8812300
茂名市滨海新区社保医保服务中心社保关系组:5358959
说明:关于茂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落实弹性退休制度的信息仅供参考,此信息来源于茂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