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茂名市参保人异地就医备案类别有哪些?
异地就医人员分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和异地生育就医人员三类。
(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三)异地生育就医人员。包括在异地产前检查、分娩、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人员。
二、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广东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
3.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备案表》;
3.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备案表》;
3.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四)异地转诊人员: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备案表》;
3.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或个人承诺书。
(五)异地生育就医人员: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广东省异地就医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表》。
(六)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
(七)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无需备案。
三、各类别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
(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备案登记后备案长期有效。
(二)异地转诊人员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
(三)参保人员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就医长期居住备案手续的,备案有效期为一年。
(四)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
(五)异地生育就医人员登记备案后,备案有效期为成功备案之日起,至所填备案时间的第30日止。
(六)入院后补办备案的,备案有效期起始时间为入院日期。
四、茂名市医保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途径有哪些?
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实行“市内通办”“省内和跨省通办”,参保人员可通过我市辖区内任一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院客户端小程序、“粤医保”“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政务服务网、电话(传真)等线上线下多渠道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参保人员在备案的就医地应当选择已开通省内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温馨提示: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应当主动表明参保身份,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
五、茂名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异地就医备案咨询电话
茂名市市直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0668-3386959
茂名市茂南区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0668-2155790
茂名市电白区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0668-5118023
茂名信宜市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0668-8816869
茂名高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0668-6676909
茂名化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0668-7399062
茂名市滨海新区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0668-5358202
茂名市高新区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0668-2631166
六、茂名市医保异地就医线上备案指南:
(一)“粤省事”小程序
1.扫码或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点击“医保”;
2.点击“异地就医”→点击“开始办理”;
3.填写个人信息,选择备案类型、就医地、办理类型等→上传备案材料→点击“确认提交”。
(二)“粤医保”小程序
1.扫码或微信搜索“粤医保”小程序,点击“异地就医备案”→阅读《备案告知书》;
2.填写个人信息、选择备案类型和就医地、上传备案材料,点击提交。
(三)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
1.扫码或微信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
2.实名认证后,选择参保地和就医地城市、参保险种、备案类型;
3.阅读《快速备案告知书》并点击“我已阅读,开始备案”→填写个人信息、上传备案材料后,点击“提交备案”
(四)国院客户端小程序
1.扫码或微信搜索“国院客户端”小程序→点击“跨省异地就医”;
2.点击“开始备案”→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
3.选择参保地和就医地城市、参保险种、备案类型→阅读《快速备案告知书》并点击“我已阅读,开始备案”;
4.填写个人信息、上传备案材料,点击“提交备案”。
(五)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1.扫码下载并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异地备案”→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
2.选择参保地和就医地城市、参保险种、备案类型→阅读《快速备案告知书》后,点击“我已阅读,开始备案”;
3.填写个人信息、上传备案材料,点击“提交备案”。
(六)广东政务服务网
1.浏览器搜索“广东政务服务网”,点击“切换”→点击“茂名市”→点击“茂名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或选择参保地区县医保经办机构;
2.点击“公共服务”,选择异地备案类型(例:选择生育异地备案)→点击“在线办理”→手机扫描葵花码,页面跳转至“粤医保”小程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七、茂名市参保人异地就医如何享受报销待遇?
(一)异地就医结算方式
1.直接联网结算。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可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就医地已开通、门诊医疗费用省内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持医保电子凭证和社保卡就医,并直接联网结算。急诊抢救人员享受免备案直接结算服务。无第三方责任外伤参保人员享受直接结算服务。未备案参保人员按照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有关待遇标准享受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在备案就医地原则上应选定1家开通门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
2.零星报销。参保人未能联网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可凭以下资料到各参保地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零星报销手续:①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②医院收费票据;③住院费用清单;④诊断证明。
参保人未能联网结算的门诊医疗费用,可凭以下资料到各参保地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零星报销手续:①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②医院收费票据;③门急诊费用清单。
(二)异地就医待遇标准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均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1.住院待遇。
参保人员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000 元。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的就医地和参保地享受的医保支付比例一致。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在备案的就医地享受的医保支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就医地享受的医保支付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
2.普通门诊待遇。参保人员在备案的就医地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门诊诊查费和一般诊疗费等按照我市现行的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政策和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的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直接结算。
3.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参保人员因门诊特定病种在备案的就医地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就医购药的,医保支付比例参照本市外住院相应支付比例执行。
4.职工个人账户待遇。参保人员省内跨市使用个人账户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在省内已开通个人账户联网直接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实行直接结算。职工个人账户跨省使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参保职工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以外的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茂府规〔2022〕12号)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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