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手机版  | 客服QQ:5967839  |  新加信息  |  更新信息  |  帮助中心  | 
当前位置: 首页 » 黄页资讯 » 社会热点 » 正文

绥宁县关于春节期间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的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1-15  作者:任登丕  浏览次数:27 来源:中文黄页网
核心提示:绥宁县关于春节期间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的通告

  为了在绥宁县全县春节期间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和平安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绥宁县交警大队从2025年1月14日(农历十二月十五日)至2025年2月22日(正月二十五日),对绥宁县辖区内不影响道路通行且情节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只进行警告、免予处罚的柔性管理措施。但对酒醉驾、客车超员、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闯红灯、强超强会、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将依法从严进行整治和处罚。免予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如下:

  一、驾车时接打电话、不系安全带、不礼让行人等不文明驾驶行为。

  二、因不熟悉绥宁县道路状况,小型汽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行驶的。

  三、除绥宁县县城中心街、长征路、东正路外,在不影响道路通行和未占用人行横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的前提下,允许小型汽车在各大超市、农贸市场、临街商铺以及居民小区周边有条件的道路,顺行单排有序临时停放的行为(交警现场劝导拒绝驶离的除外)。

  提示:关于绥宁县关于春节期间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通告的信息作出免责说明,本信息来源自网络,不代表本文观点。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分享有价值的内容。收集转载引用仅以传播更多精彩信息为目的,如涉及侵权,请直接联系便民信息网中文黄页网客服(18781993958微信同号),一定会修正或者删除,谢谢!


打赏
 
 
[ 黄页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黄页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