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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待遇领取篇)
2025-11-15 10:14  浏览:17

太白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待遇领取篇)

养老金领取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15年以上,未领取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从到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年满60周岁缴费年限不足的,未缴年份应按当年规定标准补缴保费(含财政补贴及利息,补缴费的不计算为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的缴费年限),养老金待遇从缴清次月起享受。

申请领取养老金所需资料

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在本人户口所在村委会/社区进行待遇申请。

养老金标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年限养老金三部分构成,支付终身。

养老金领取

待遇人员持社保卡可在就近的银行营业网点或村(社区)金融服务网点领取养老金。

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为保障正常及时领取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须每12个月进行一次资格认证!待遇人员可下载“陕西社会保险”手机APP,注册登录后选择“我要认证”,按引导操作即可。不便使用智能手机的、认证有困难的老人可申请由社保经办人员上门服务。未及时认证系统自动停发养老金,待本人认证后,从暂停发放之月起补发并续发养老金。

太白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咨询电话:

太白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0917-4956669

咀头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0917-4951691

鹦鸽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0917-4936343

桃川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0917-4938327

靖口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0917-4933008

黄柏塬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0917-4934013

王家堎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0917-4931026

太白河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0917-493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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