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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知
2025-08-15 10:29  浏览:117

连山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个人缴费400元/人/年;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补助679元/人/年。

  二、集中征缴期:9月-12月31日

  三、待遇保障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集中征缴期外办理参保缴费的,设置待遇等待期,缴费到账次月起三个月后享受医保相关待遇。)

  四、缴费方式:

★已办理代扣代缴的参保人,请于10月15日前确认账户状态正常,并将足额资金存入代扣银行账户中。

★新参保人员应先到参保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含镇街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缴费。

★居民医保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

★居民医保可以线上代他人参保、停保、缴费;职工个人账户余额可线上代近亲属缴交居民医保费用。

(一)线上缴费:

  1. 移动设备端:“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粤医保”“粤税通”微信小程序;

2.PC端: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二)线下缴费:1.税务服务大厅;2.协议代扣银行网点。

详情请到各镇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股、医保经办机构咨询。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股联系电话:0763-8732077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经办机构联系电话:0763-8716722

吉田镇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63-8736533

永和镇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63-8811296小

三江镇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63-8860281

太保镇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63-8850756

福堂镇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63-6845864

禾洞镇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63-8960750

上帅镇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63-8990001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说明:关于连山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知的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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