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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存量公司认缴注册资本的公告
2025-08-13 12:36  浏览:17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存量公司认缴注册资本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司法》(2023年修订)《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及《关于实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公司股东依法按期调整认缴出资期限的法定义务,推动公司构建合法诚信、科学高效的现代管理机制,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深化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推动存量公司依法按期认缴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5〕54号)要求,现就有序开展我县存量公司注册资本认缴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规范调整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注册资本认缴制度规范化管理,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性工作,对于防范市场风险、保障交易安全具有关键作用。各经营主体应当深刻领会注册资本认缴管理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推动企业健康规范发展方面的制度价值,并严格依法履行出资义务,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公正透明的现代市场体系贡献力量。

  二  、规范调整的主体对象及工作要求

(一)主体对象2024年6月30日前设立的存量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二)认缴期限调整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认缴期限超过2032年6月30日的,须在三年过渡期内(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以下调整:将股东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2032年6月30日前;将调整后的认缴期限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应当在调整后的认缴出资期限内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

(三)注册资本规范要求股东可以结合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状况以及股东的出资能力、主营项目、资产规模等进行研判,对认缴出资金额过大或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出资到位的,可以通过减资变更登记调整注册资本,调整的注册资本应符合经营业务最低限额规定。注册资本超过10亿元,公司生产经营涉及国家利益或者重大公共利益的,以及认缴期限超过30年,需要提出豁免的,需向登记机关提交合理性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由登记机关逐级上报至总局审批。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的,应及时调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应按调整后的认缴出资额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未按照规定调整出资期限、注册资本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将被另册管理。

 三  、材料要求及办理方式:

  1.调整出资期限申请材料:(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依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2.调整出资额申请材料:(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依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4)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公司债权清偿或债权担保情况的说明,仅通过报纸发布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已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可免于提交减资公告材料,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5)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6)已领取纸质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办理渠道

  1. 线上办理: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中的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或者“企业开办登记专区”申请办理;

  2.线下办理(有限责任公司):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后河大道2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咨询电话:0717-5758036;0717-5759136;0717-5827916;QQ咨询群:421782116)

  线下办理(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路46号市民之家4楼(咨询电话:0717-6219019)。

  四  、温馨提示

  2024年7月1日后新设公司及已完成规范调整的公司无需重复办理。此次认缴注册资本的调整,既是法律义务的履行,更是企业信用建设的机遇。希望广大企业及股东积极响应,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共同推进我县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让我们携手共建诚信守法、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展现五峰商界“守信重诺、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为五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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