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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县2025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招生办法
2025-06-08 13:16  浏览:2

井研县2025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招生办法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户籍优先原则。

3,坚持划片、免试、分批录取原则。

4,坚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原则。

  二、城区小学招生办法

  招生对象

  1.具有井研县研城街道正住户籍、非研城街道正住户籍其直系亲属或本人在研城街道购买住房、持有研城街道居住证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等随迁适龄子女。户籍迁入、房产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日。

    2.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2019年8月31日出生),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

    3.招生范围

  ● 研城小学研城街道建设路社区、顺河街社区、夏家桥街社区和研城街道新兴村2-9组、研城街道新道路村、研城街道飞跃村、研城街道同心村1、3组。

  ● 井师附小研城街道民主街社区、和平街社区、白塔街社区和研城街道同心村2、4、5、6组。

  ● 来凤小学研城街道城南社区1-8组(蒲亭乐居、迎宾鑫城、和美家园、三鑫盛市、雍景蓝庭、御檀府、城南晶座、意龙国际、公园99号、公园1号、华美金庄、盛世融城二期、盛世融城一期、学府苑、东山逸居、锦绣华庭、学府雅苑、幸福名门、研溪华府、华泰幸福里等)、城南社区800号和研城街道五谷村1-12组、研城街道高坡村1-13组、研城街道幸福来村、研城街道建新村、研城街道同心村7-12组、研城街道新兴村1、10-12组、研城街道高滩村、研城街道五龙井村。

  ● 城南小学研城街道城南社区9-13组(阳光云玺、领丰公园墅、云上时光、幸福海岸、紫晶国际、锦尚峰华、永福家园、城南人家、铜雀台、武装部宿舍、乐满地A区、乐满地B区等)。

  4,发布简章

  城区小学5月27日前拟定招生方案并附《招生简章》,报教育局核准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5,学位申请

  所有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由监护人根据划分的招生区域、结合所符合的条件,通过“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省招生系统”)进行学位申请,学位申请所需材料按“全省招生系统”要求上传。每个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进行申报。

  学位申请时间: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5日

  6,审核录取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学校安排进行线下资料审核,现场审核所需材料按各校在“招生简章”中的要求准备,学校审核过关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报县教育局备案。审核时间:2025年6月21日—2025年6月25日(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PART6招录办法

  第一批:具有研城街道正住户籍或直系亲属具有划定区域内住房产权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持有研城街道居住证及其他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

  第三批:错过网上学位申请时间或未按预约时间到校审核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第一批:具有研城街道正住户籍或直系亲属具有划定区域内住房产权的适龄儿童

  1.招录办法

  第一类:正住户籍在研城街道,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主是其直系亲属:父母、(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

  第二类:正住户籍在研城街道,户主不是其直系亲属:父母、(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

  第三类:父母、本人在各校划定的招生范围有100%住房产权。

  第四类: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各校划定的招生范围有100%住房产权。

  第一类适龄儿童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控制数时,直接全部录取,若第一类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控制数时,采用引导分流或电脑随机派位,对未被该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以此类推,直到完成以上适龄儿童的录取。

  2.符合条件的进藏干部职工、消防救援人员、道德模范、引进高层次人才、等群体适龄子女入学就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并于2025年5月28日上午9点至下午6点携户口簿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教育股进行审核登记,并于6月3日—5日进入“全省招生系统”进行学位申请。

  3.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完成户籍类、购房类及现役人员子女等优抚类录取后,若该校仍有空余学位,则可在该校(小学一年级至五年级)二孩、多孩家庭子女入学实行长幼随学。符合“长幼随学”条件的,于2025年5月29日上午9点至下午6点携户口簿、出生证明及学校就读证明等材料到教育股进行审核登记,并于6月3日—5日进入“全省招生系统”进行学位申请。

  第二批:持有研城街道居住证及其他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   

  招录办法持有研城街道居住证及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根据学位供给情况统筹安排。若申请就读同一个学校的适龄儿童超过了该校提供的学位数(招生计划控制数),则采用引导分流或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

  第三批:错过网上学位申请时间或未按预约时间到校审核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招录办法错过网上学位申请时间或未按预约时间到校审核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需提供户口簿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教育股审核登记,根据学位剩余情况按照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三、城区初中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具有井研县研城街道正住户籍,非研城街道正住户籍其直系亲属或本人在研城街道购买住房,持有研城街道居住证、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等随迁适龄应届小学毕业生。

  户籍迁入、房产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日

  2,招生范围

  ● 研城中学研城街道和平街社区、民主街社区、建设路社区、顺河街社区、夏家桥街社区以及研城街道新道路村6-14组、研城街道同心村2、4、5、6组正住户籍及其直系亲属或本人在该区域内购买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 研城初中研城街道白塔街社区、城南社区、研城街道新兴村2-9组、研城街道新道路村1-5组、15-24组、研城街道飞跃村、研城街道同心村1、3组、研城街道五谷村1-4组、9-12组、研城街道高坡村1-5组、10-13组、研城街道幸福来村、研城街道建新村、研城街道同心村7-12组、研城街道新兴村1、10-12组、研城街道高滩村(原高滩乡高滩村、高石村、双鹅村)、研城街道五龙井村(原高滩乡利群村、五龙井村)、研城街道五谷村5-8组(原高滩乡五谷村)、研城街道高坡村6-9组(原高滩乡增建村)的正住户籍及其直系亲属或本人在该区域内购买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和三教小学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发布简章

  城区初中5月27日前拟定招生方案并附《招生简章》,报教育局核准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4,学位申请

  所有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由监护人根据划分的招生区域、结合所符合的条件,通过“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省招生系统”)进行学位申请,学位申请所需材料按“全省招生系统”要求上传。每个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进行申报。

  学位申请时间: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5日

  5,审核录取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学校安排进行线下资料审核,现场审核所需材料按各校在“招生简章”中的要求准备,学校审核过关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报县教育局备案。

  审核时间:2025年6月21日—2025年6月25日(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6,招录办法

  第一批:具有研城街道正住户籍或直系亲属具有划定区域内住房产权的适龄应届小学毕业生。

  第二批:持有研城街道居住证及其他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等随迁适龄应届小学毕业生。

  第三批:错过网上学位申请时间或未按预约时间到校审核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应届小学毕业生。

  第一批:具有研城街道正住户籍或直系亲属具有划定区域内住房产权的适龄应届小学毕业生。

  1. 招录办法

  第一类:正住户籍在研城街道,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主是其直系亲属:父母、(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

  第二类:正住户籍在研城街道,户主不是其直系亲属:父母、(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

  第三类:父母、本人在各校划定的招生范围有100%住房产权。

  第四类: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各校划定的招生范围有100%住房产权。

  第一类适龄应届小学毕业生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控制数时,直接全部录取,若第一类适龄应届小学毕业生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控制数时,采用引导分流或电脑随机派位,对未被该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以此类推,直到完成以上适龄应届小学毕业生的录取。

  2.符合条件的进藏干部职工、消防救援人员、道德模范等群体适龄应届小学毕业生子女入学就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并于2025年5月28日上午9点至下午6点携户口簿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教育股进行审核登记,并于6月3日—5日进入“全省招生系统”进行学位申请。

  第二批:持有研城街道居住证及其他外来经商、务工等随迁适龄应届小学毕业生

  招录办法持有研城街道居住证及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等随迁适龄应届小学毕业生根据学位供给情况统筹安排。

  第三批:错过网上学位申请时间或未按预约时间到校审核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招录办法错过网上学位申请时间或未按预约时间到校审核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应届小学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教育股审核登记,根据学位剩余情况按照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四、补充说明

  1.按省上统一要求,今年我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将继续采用“省招生系统”申报学位,家长在申报过程中遇到困难、疑问,可向学生毕业学校、拟申报学校或教育局咨询(咨询电话附后)。

  2.执行该招生政策过程中,若出台新的政策要求,从其规定作相应调整。

  3.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生时间需调整将另行通知。

  4.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在完成符合各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录取后,若有剩余学位,可招收符合条件的其他适龄儿童入学。

  5.未尽事宜由城区招生领导小组按招生政策研究处理。

  五、招生咨询电话

  井研县教育局0833-37197722;井研县研城小学0833-57071013;井研县井师附小0833-37212094;井研县城南小学0833-37227775;井研县来凤小学0833-37130136;井研县研城中学0833-37214257;研城初中0833-37135738;举报监督电话0833-37366831

  说明:关于井研县2025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招生办法的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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