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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之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支付管理病种待遇认定
2025-06-07 12:53  浏览:2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医保经办服务行为,提升医保经办精细度、便捷度、满意度,推动乐山全市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近日,乐山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川医保规〔2024〕1号)相关规定,结合乐山本市实际,制定了《乐山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2024年版)》,内容共涵盖34项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明确了办理渠道、办理材料、办理时限等信息。

  乐山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之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支付管理病种待遇认定

  01事项名称

  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支付管理病种待遇认定

  02服务对象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03办理渠道

  医保部门确定的认定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机构窗口。

  04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2.《基本医疗保险单行支付和高值药品病种认定表》;3.病历资料。

  05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06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4.办结: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待遇认定业务。

  07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

  窗口办理的可向经办窗口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网上办理的可通过网上办理渠道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还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08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现场评价,线上办理的通过线上进行评价。

  09备注

  病历资料包括所认定病种的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检验检查报告。

  咨询电话:

  乐山市人民医院0833-2270478、0833-2109203;武警四川总队医院0833-2452713;乐山市中医医院0833-2429292

  市中区   :0833-2128816;沙湾区   :0833-3441996;五通桥区:0833-3300656;金口河区:0833-2715536;井研县   :0833-3723599;夹江县   :0833-5652429;犍为县   :0833-4253943;沐川县   :0833-4607230;峨边县   :0833-5228371;马边县   :0833-4512662;峨眉山市:0833-5552923;市本级   :0833-2694037

  投诉电话:

  0833-2485162

  说明:关于乐山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之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支付管理病种待遇认定的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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