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医保经办服务行为,提升医保经办精细度、便捷度、满意度,推动乐山全市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近日,乐山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川医保规〔2024〕1号)相关规定,结合乐山本市实际,制定了《乐山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2024年版)》,内容共涵盖34项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明确了办理渠道、办理材料、办理时限等信息。
乐山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之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支付管理病种待遇认定
01事项名称
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支付管理病种待遇认定
02服务对象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03办理渠道
医保部门确定的认定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机构窗口。
04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2.《基本医疗保险单行支付和高值药品病种认定表》;3.病历资料。
05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06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4.办结: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待遇认定业务。
07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
窗口办理的可向经办窗口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网上办理的可通过网上办理渠道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还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08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现场评价,线上办理的通过线上进行评价。
09备注
病历资料包括所认定病种的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检验检查报告。
咨询电话:
乐山市人民医院0833-2270478、0833-2109203;武警四川总队医院0833-2452713;乐山市中医医院0833-2429292
市中区 :0833-2128816;沙湾区 :0833-3441996;五通桥区:0833-3300656;金口河区:0833-2715536;井研县 :0833-3723599;夹江县 :0833-5652429;犍为县 :0833-4253943;沐川县 :0833-4607230;峨边县 :0833-5228371;马边县 :0833-4512662;峨眉山市:0833-5552923;市本级 :0833-2694037
投诉电话:
0833-2485162
说明:关于乐山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之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支付管理病种待遇认定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