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5年版)之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一,名称: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二、服务对象
我市因出国(境)定居或主动放弃职工基本医保关系的参保人员,以及死亡参保人员的继承人(代表人)。
三、办理渠道
参保属地经办机构窗口、四川政务服务网。
四、办理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4.拨付:审核完成后进行拨付;5.办结:将个人账户资金划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七、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
窗口办理的可向经办窗口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还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现场评价或网上申请渠道评价。
九、备注
1.因死亡支取的提供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息,通过部门数据共享无法获取死亡信息的,由申请人提供死亡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的生效文书,申请人无法提供的应提供个人承诺书。2.出国(境)定居或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主动放弃的情况说明。
办理地点:屏山县医疗保障局(屏山镇忠孝街4号二楼)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屏山县医疗保障局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咨询电话:0831-5882952
说明:关于屏山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5年版)之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