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筠连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 2025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发布筠连县第三中学初2025级(七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公告。
一、筠连县第三中学招生范围
巡司镇光明社区、七星社区(不包含并入的武德龙华社区)、巡司村、四方村、银星村、温泉村、红星村、芦丰村、梧桐村、德面村、道溪村、新街村、荷花村、庆高村、沙林村、小乐瓦村、大乐瓦村、石泉村。
二、新生入学登记条件
第一类:学籍在筠连县巡司镇中心校、巡司镇温泉小学、巡司镇红星小学、巡司镇小河小学、巡司镇德面小学、巡司镇礼义小学、巡司镇大乐小学六年级学生。
第二类:优抚对象子女。明确的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
第三类:非招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但具有该招生范围户籍。
第四类:户籍不在招生范围,但已在招生范围购住房人员的子女;在招生范围工作且编制在该单位(在编人员)尚未办理户籍迁移人员的子女。
第五类:常住人口子女(随迁子女)。
三、新生入学的基本操作步骤
(一)学籍在筠连县巡司镇中心校、巡司镇温泉小学、巡司镇红星小学、巡司镇小河小学、巡司镇德面小学、巡司镇礼义小学、巡司镇大乐小学六年级学生。请家长用手机关注“筠连县第三中学”微信公众号,进入服务“2025招生”登记入学信息,注意选择入读我校类别为“招生范围内就读小学的毕业生”。其他类别学生根据自身真实情况填报类别。
(二)所有类别学生均需要在监护人带领下现场报名确认:于2025年6月21日9:00--17:00在学校立德楼一楼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现场确认应提供的材料:
(所有人员均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主页与应招儿童少年页>,提供有效证件原件+A4纸复印件,证件原件现场查验后即退还。)
1.招生范围内就读小学的毕业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主页与应招儿童少年页);
2.优抚对象子女:相关政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招生范围内有户籍儿童少年: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主页与应招儿童少年页);
4.招生范围内购房(有产权证):提供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5.在招生范围工作且编制在该单位(在编人员)未迁户籍人员的子女:提供单位在编在职证明(原件);
6.招生范围的常住人口子女(随迁子女)
一类:已购房无产权证、未迁户籍的提供法定监护人购房契税票和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二类:提供本区域内户政机关出具的有效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类:父母在招生范围内合法经商,截止2025年6月1日满6个月及以上(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含6个月),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纳税凭证、租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四类:父母在招生范围内合法务工,截止2025年6月1日满6个月及以上(含6个月),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可或备案的劳务合同,以及近期满6个月的工资表、务工单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四类人员条件具备后,需要同时提交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薄。常住人口与其子女若不在同一户籍,则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子女具有法定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
请家长如实提供相关材料,若弄虚作假提供证明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学位分配资格。
四、录取办法
现场报名确认后,学校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分批次录取,确定正式就读名单。
第一批录取招生范围内就读小学的毕业生。第二批录取优抚对象子女。第三批录取符合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第四批录取招生范围内购房(有产权证)和招生范围内工作人员(在编人员)的子女。第五批录取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子女(随迁子女)。
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统筹安排。
请各位家长关注“筠连县第三中学”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我校新生入学通知。逾期未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分配的学位。
五、咨询方式
政策咨询:筠连县教育和体育局教育股 0831-7729294
筠连县第三中学招生咨询:谢老师 13778921089
(筠连县第三中学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