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事项办事指南(2025年版)之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一、事项名称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二、服务对象医疗救助对象。
三、办理渠道居民医保参保属地经办机构窗口。
四、办理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及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的医保结算单。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拨付:审核完成后进行拨付;
5.办结:将医疗救助报销费用划入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七、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
窗口办理的可向经办窗口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还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现场评价。
九、备注
1.与其他费用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2.符合救助条件但未经认定的人员,需由相关部门认定后再报销。
办理地点:屏山县医疗保障局(屏山镇忠孝街4号二楼),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屏山县医疗保障局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咨询电话:0831-5720707
说明:关于屏山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事项办事指南(2025年版)之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