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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事项办事指南之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2025-06-05 12:50  浏览:2

屏山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事项办事指南(2025年版)之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一、事项名称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二、服务对象

  计划生育医疗费在定点医药机构未联网结算的生育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

  参保属地经办机构窗口、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四川医保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支付宝小程序。

  四、办理材料

  1.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门诊)/出院记录(住院);

  5.参保人银行账户信息。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 申请:参保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拨付:审核完成后进行拨付;

  5.办结:将报销费用划入参保人银行账户。

  七、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

  窗口办理的可向经办窗口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网上办理的可通过网上办理渠道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还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现场评价,线上办理的通过线上进行评价。

  九、备注

  1.办理生育保险待遇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2.门诊就医的提供诊断证明,住院就医的提供出院记录;3.特殊情况可要求提供病历中的佐证资料;4.若收费票据上列有具体诊疗项目和金额等明细的,可不提供费用清单。

  办理地点:屏山县医疗保障局(屏山镇忠孝街4号二楼),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屏山县医疗保障局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咨询电话:0831-5720707

  说明:关于屏山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事项办事指南(2025年版)之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的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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