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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医保费用报销“一件事”办理指南及达州全市医保咨询热线
2025-05-28 13:25  浏览:54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国办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4〕53号)规定,达州市医保部门依托四川省医疗保障一体化平台,对接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通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线上办理,按照“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很优化、办事材料很简化、办事成本很小化”原则,合理整合、精简、优化申请材料和表单,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推动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融合办理。 

  办理事项

  (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办理达州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将个人账户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四川省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和支付已参保近亲属在四川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自付医药费用。共济前需绑定家庭成员关系,已绑定的无需重复绑定。

(二)异地就医备案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三)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达州市参加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享受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10种门诊慢特病待遇的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可在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联网结算门诊慢特病医保费用。

(四)医疗费用报销直接结算

  达州市参加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四川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中应当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直接在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适用对象

(一)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办理

  1.授权人(申请人)为达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2.被授权人(使用人)为授权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或外孙子女,且被授权人已参加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 异地就医备案正常享受达州市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办理,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备案类型,备案有效期内无需重复备案。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退休异地安置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符合参保地长期异地居住备案条件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常驻异地工作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备案:符合条件的异地转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5.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非急诊且未转诊、因本人原因需要临时在达州市外就医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 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参加达州市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享受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10种门诊慢特病待遇的参保人员。

(四)医疗费用报销直接结算

  参加达州市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参保人员。

  办理渠道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办理,根据不同业务选择不同办理渠道。线上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 专栏申请。线下通过各级医保服务窗口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办理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二)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三)按不同异地就医备案情形提供相应材料。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居住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任选其一,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异地工作劳动合同任选其一,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

  4.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单。备注:使用个人账户为近亲属支付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自付医药费用、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报销直接结算时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办理流程

(一)线上办理

  1.网页端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登录或注册账号,选择“一件事服务”专区。

  2.选择“社保就医”→“就医费用报销一件事”→“立即办理”→“达州市”→“确定”→选择自身需要办理的事项。

(二)线下办理

  申请人可到医保服务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业务,咨询个人账户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业务流程。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供业务咨询服务。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报销直接结算、使用职工个人账户为已参保近亲属支付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自付医药费用业务的,直接在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达州市全市医保热线-达州各区(市)县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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