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逊克县林区气候物候条件和林情社情形势,逊克县森防指决定,自4月20日—5月20日,逊克县全县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高火险期。为切实做好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实现逊克县连续17个防期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连续41个防期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的总体目标,特公告如下:
一、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严禁点烧农田秸秆、生活垃圾等行为,打渔、放牧、采集山产品等人员一律禁止入山。5级以上大风天气,对林区村屯拉闸限电,严防因电线断线、短路、脱落等引发林区居民住房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严禁一切生产、生活用火,发现擅自违规用火者,无论成灾与否,将严肃追究行为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严肃处理。
二、各乡镇、逊克农场、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以及与逊克县行政交错区域的伊春森工集团所属6个林业局、龙江森工集团沾河林业局要充分认清当前森防严峻形势,深入贯彻落实春防会议精神和部署要求,坚持底线思维,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防火方针,群策群力、通力协作,全力以赴做好高火险期内各项防灭火工作。
三、各森防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林长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压实属地责任、行业管理责任、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四级森林防火网格监管责任,认真履行“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和分管领导的主要责任,切实做到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
四、各森防责任单位要深入开展“六进”宣传活动,在以往发放宣传单、悬挂标语、布设防火旗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形式,不断丰富内容,大力宣传《森林法》《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以及防火安全常识和紧急避险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浓厚氛围;同时,广泛宣传打击野外违规用火、森林草原火灾案件查处等情况,切实强化警示教育。
五、各固定及临时检查站、管护站、临时岗卡要严把入山第一道关口,严格执行登记检查制度,深入开展防火宣传。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人员要自觉接受登记检查,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并肩负起森林草原防火的责任和义务。在林区进行地质勘探、筑路、基建、资源调查等确需野外用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与所在区域乡镇、林场签订《野外生产作业森林防火合同》、缴纳防火抵押金,并到逊克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野外用火审批手续后,方可入山作业。
六、各森防责任单位要按照县森防指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大密度、高频次开展“三清”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火险隐患“地毯式”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入山道口值守等森防工作。县处级包保乡镇领导、县直部门包保村屯干部、乡镇包保村屯干部要全程参与、全力配合,坚决消除一切火险隐患。
七、县森林消防大队、森林消防专业大队、逊克农场有限公司应急扑火救援大队,各乡镇、林场半专业队,以及与我县行政交错区域的伊春森工集团所属6个林业局、龙江森工集团沾河林业局各专业、半专业队伍要时刻保持战时状态,做到机具给养装车,持续开展载人载机巡护等常态化工作,确保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情,做到多点向心、重兵扑救,实现首次扑救成功,坚决不能形成过夜火和过界火。
八、各森防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管理、卫星热点核查2小时反馈,任何时段绝不允许出现漏岗、空岗、顶岗现象,高山瞭望人员要对林区实行全天候监测,县森防办、森林草原防火保障中心,以及与我县行政交错区域的伊春森工集团所属6个林业局、龙江森工集团沾河林业局要密切监测林区火情动态,一旦发生火情,立即逐级上报,科学组织扑救,确保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目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要立即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火警电话:12119、4460119。
(逊克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2025年4月19)